2023年度小说写读后感参考8篇(2023年)

小说写读后感参考8篇小说写读后感篇1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写读后感参考8篇,供大家参考。

小说写读后感参考8篇

撰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加强大家对名著思想的认识,通过写读后感我们从而不断的提升自我,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小说写读后感参考8篇,感谢您的参阅。

小说写读后感篇1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小说写读后感篇2

说实话,《秘密花园》是一本好书,难怪j.k.罗琳说:读《秘密花园》时感觉不错。

?秘密花园》是美国女作家弗朗西丝.伯内特的作品。我曾经看过的《小公主》也是她写的。所以我对她的作品非常感兴趣。

爱迪生曾这样说过:好书是作者留给人类的礼物。这本好书中又说了怎么样的一个故事呢?

故事以一座颇富神秘和传奇色的古老庄园为背景,通过一位在一天中丧失了双亲的小玛丽远渡重洋,从印度来到英国投奔其姑父——庄园主人所耳闻目睹的一连串不可思议的神秘事件,揭示了这座古老庄园的隐秘的沧桑历史。

作者极其巧妙的艺术构思,使整个故事情节环环相扣,曲折紧张,悬念起伏,她还以细腻的心理描写,使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然而,我们感到这部小说之所以感人肺腑,时而忍俊不禁,时而又催人泪下,主要还在于作者以其深邃的目光,敏锐的思想,以及尤为珍贵的一颗爱心,真实地揭示了不同的人对待生活截然不同的心态。

朋友们,当你读完这部小说时,你会感到它既丰富了你的知识,又开拓了你的视野,陶冶了你的情操,它将给你留下一些令你回味良久,或许也会受用终生的思索和启迪。

小说写读后感篇3

前天,我看完了《最后一头战象》,作者是沈石溪。

这本书讲述了一头老战象的故事:西双版纳的召片领曾经拥有一支威风的象兵。战斗中,有80多头战象中弹倒地。战斗结束后,召片领在打洛江边挖了一个巨坑,把阵亡的战象隆重埋葬了,还立了一块碑:百象冢。

在搬运战象尸体的时候,发现有一头战象还活着。民工们将它运回寨子。这是唯一幸存的战象,名叫嘎羧。村民们治好了它的伤,把它养了起来。

主人公“我”插队落户时,嘎羧还健在,但已不见当年的气势。我和饲养嘎羧的波农丁很熟,也和嘎羧成了朋友。

我插队的第三年,嘎羧愈发衰老了,食量越来越小。波农丁年轻时当了多年象奴,他对我说:“太阳要落山了,火塘要熄灭了,嘎羧要走黄泉路了。”但是,有一天嘎羧精神大作,原来它想要它的象鞍。我问波农丁它为什么想要象鞍,波农丁说它可能要去象冢(这个象冢是大象家族的祖坟,不是百象冢)了。

果然被波农丁说中了,嘎羧要找它的最后归宿了。村子里的男女老少都来送它。嘎羧走了以后,波农丁叫上我去发一笔财(弄象牙),我和波农丁一路跟随,可是它只是回到了“百象冢”,跟曾经的伙伴一起长眠。

大象虽然被人类称之为兽类,可是它也蕴含了许多的情感,战象嘎羧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并没有回到祖传的象冢,而是选择和曾经的战友长眠在了一起。

小说写读后感篇4

在社会上已经混迹了三年多的我,拾起这本关于青春的书《匆匆那年》,出乎意料的被这本书所吸引,这是一本怀念青春,抒写青春内心的一本书。关于青春里的那些事,那时的我们都以为会铭记一辈子,但是时间果然是最好的一剂良药,就如同中药一般,虽不能立马见效,但只要坚持服用,就会看到显着的效果。

青涩的感情藏着永久的暧昧,每次回头都能看见那副幸福满满却略带羞涩的脸庞,这就是青春中爱恋的感觉吧。这是我在方茴和陈寻身上看到的青春恋爱的印记。在方茴的眼中,爱情就是除了我之外,你不能对别的女人好,那样的笑只能对我笑,那样的话只能对我说,凡事都要以我为先。这样的爱情累吗?累!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这或许就是第一次对爱情的认知吧。大概女人在爱情面前永远都是这么小气吧。在陈寻眼里,爱情就是我心里有你。是的,我心里有你,但是我心里也能拥有别人,我除了你,我还有我的兄弟,我从小到大的玩伴,我那时候暗恋的女人。所以当方茴和陈寻心里的别人有着不可化解的矛盾的时候,当陈寻为了“别人”撇下方茴的时候,当方茴想要陈寻多在乎点她的时候,两个人爱着却痛苦着。最终两人走向分手已成必然。这场爱轰轰烈烈,两人都无法释怀,藏在心里很久很久,以为是一辈子的烙印。时间一日复一日,一月复一月,一年复一年,最终大家都坦然了,彼此之间都已经释然,不再躲避。是的,时间,它是最好的忘情水,那只不过是青春的一场爱恋,只是那是第一次,所以没经验,容易受伤,印象才会那么深刻。可是,伤口总有一天会愈合的,不是吗?

你在我的镜头里永远都是慢动作,恨不得时间就此停止,能让我多看你一眼,这就是青春中暗恋的感觉吧。嘉茉暗恋苏凯,却以别人的名义关心他,结果还没等到表白的时候,就看到苏凯牵着别人的手;乔燃暗恋方茴,只是默默的为她做一些事情,明眼人都知道他的心思,殊不知方茴对陈寻已经许下芳心;赵烨暗恋嘉茉,最终鼓起勇气表白的时候,却得知嘉茉喜欢的是苏凯,从此两人的感情不再像以前一样。但,这并不是他们的结局。毕业后,苏凯的女朋友飞往国外,苏凯说会一直等她,嘉茉痛哭流涕。最终苏凯一年多就结婚了,新娘不是他直言要一直等的人,也不是嘉茉。乔燃定居国外,成了海外华侨。赵烨也结婚了。是的,那些青春里爱的人都只是生命中的一个小插曲,不管当初有多么的爱,有多么的坚定,最终都会埋在时间的坟墓里。

时间是可怕的,会让美好的记忆淡化;时间是可爱的,莫名其妙的就让我们看轻了,看淡了。青春的印记被风化了也好,被模糊了也罢,美好的,痛苦的,属于那个青春,未来的,未知的,还是得去经历,用心容纳未来吧。

小说写读后感篇5

"young prince" narrates is lonely, the sad child's story, he lives on young star. one day, he left the star which he lives, starts to travel. he passed through various star, afterwards, he arrived the earth, finally, he returned to his star.

in the travel, the young prince saw the of all forms person in the society confused:

king, loves the vanity person

the drunkard, for put behind ashamed drinks

the industrialist, only likes calculating the astronomy number type money

their only common ground, in the heart fills the vanity

in the travel, the young prince discovered that, the people are the places which always does not will satisfy oneself lives, they are pursuing happiness with hardship, but actually expels from the side.

he and the author met one another in the desert, they gradually have become the friend. seeks naive which loses to that, with move.

小说写读后感篇6

beowulf is the oldest poem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and the most important specimen of anglo-saxon literature.the main stories are based on the folk legends of the primitive northern tribes.

beowulf is the nephew of king of the geats who lives in denmark. he defeated the monster, which raided the hall built by the king of the danes. later on, beowulf becomes king of the geats. he at last dies a heroic death.

it is a pagan poem, which presents us an all-round picture of the tribal society.

小说写读后感篇7

主人公是个靠一条小船打鱼为生的孤独老人。整整84天,他在海上的漂泊一无所获,人们说他已经“厄运缠身”了,在连续四十天一无所获时,连唯一一个陪着他的男孩也离开他去别处寻找机会了。最后他鼓起勇气航行到很远的地方,费尽力气钓到一条很大很大的鱼,却在返航的路上遭遇了一条一条偷鱼肉的鲨鱼,经过和鲨鱼的殊死搏斗老人平安归来,但是大鱼却被蚕食得仅剩白白的骨架。

这样一本薄薄的书我读了很久,每次想拿起书来读一小段都发现实在读不下去。我有疑惑,为什么老人不能在钓到大鱼时理智点,判断一下自己能否把这条大鱼完完整整带回去,或者只把一部分鱼肉割下来装在船上,果断放弃一部分带不走的鱼肉,而不是把整条鱼拖在小船后面,任凭鲜血从大鱼的伤口上流出来,在小船后面留下一道鲜美诱人的踪迹,招来一条条鲨鱼和源源不断的麻烦。是他太贪心了,当他终于钓到一条大鱼的时候他就只想完完整整地占有它,而完全没有考虑实际的情况是自己孤身一人,并且已经不再年轻,双手用力太猛时会不受控制地开始抽筋,另外他的小船也过于单薄,小小风浪就能把它掀翻。这是一个贪欲大过实力的老人,再去看他为了钓到大鱼做的种种努力,都有一点点无奈,想去提醒他或者警告他。他不是一个聪明的老人,看他在大海上拼尽全力作无畏的挣扎我又着急又没有办法

有很多事情不能用上帝视角去解读它,应该原谅那时那刻人的种种局限性,即使这种局限性有可能通过读书、深入的交谈和思考被打破,接着人会被困在一个更大的局限性里。就像小说中的老人,处在整整84天一无所获的处境中,终于钓到一条大鱼他没法理智权衡自己的力量与带这条鱼回家的难度,他能思考的事情就是尽力而为。

小说讲了一个挣扎奋斗最后一无所获的故事,主人公是面对困难不低头、不妥协、不退让的老人,他既不聪明也没有力量。总会碰到一段时间或者一件事情不得后退,只能前进,无法看透它的本质,找到聪明化解的办法,只能见招拆招地过,老人的故事算是一种信念的支持吧。

小说写读后感篇8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中国,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时代: 平凡 背叛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

“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平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

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

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刘峰:一个时代的好人

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

“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

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关爱的浮萍

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双面人

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郝淑雯:光鲜背后的阴暗

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国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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