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三篇

市场(market)是各方参与交换的多种系统,机构,程序,法律强化和基础设施之一。尽管各方可以通过易货交换货物和服务,但大多数市场依赖卖方提供货物或服务(包括劳力)来换取买方的钱。可以说,市场是商品和服务价格建立的过程。市场促进贸易并促成社会,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3篇

第一篇: 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总结不知道怎么写?为了让大家有所参考,下面提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览!
  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总结1  6月中旬,市工商局对各县(市、区)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根据各县(市、区)局在市局召开的网监工作推进会上的情况汇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观念认识有新提高
  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局对网监工作的重要性有新的认识,把网监工作列入了工作日程,逐步将网络市场监管与实体市场监管同步推进,网监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1.网络主体基本摸清。通过走访约谈电子商务协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和网站建设运营商,基本摸清辖区网络主体情况。全市现有各类网络经营主体达xx74家,其中新罗区830家、上杭县288家、武平县xx8家、永定县xx9家、连城县xx5家。
  2.主体数据得到完善。全市企业类经营主体采集率达89%,其中新罗区局、长汀县局、连城县局采集率均达90%以上。
  3.贴标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提交贴标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涉网企业占全部涉网企业的36%,其中长汀县局74%、新罗区局73%、连城县局51%。
  4.监管措施不断强化。武平县局、漳平市局和永定县局通过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推动电子标识申领发放工作;新罗区局约谈辖区网络经营者,发放《网络商品诚信经营倡议书》;各网络专管员运用物流倒查、运营商倒查和网络动态监测等手段对涉网信息进行监测。仅6月以来,就发现网络案源线索xx条。
  (三)网络办案迈出步伐
  今年来,全市已办理网络案件8起,其中新罗区局3起;长汀县局、漳平市局各2起;永定县局1起。还有一批案件线索正在排查,已立案的正在办理。
  (四)组织保障得到加强
  加强了组织保障,长汀县局、上杭县局、连城县局、永定县局和漳平市局均成立了网监工作领导小组;长汀县局召开专题会研究网监工作,新罗区局召开党组会部署落实网监工作,并成立网络案件专案组;7个县(市、区)局和开发区分局实行了网络专管员制度;长汀县局、上杭县局、永定县局和连城县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意见》,连城县局还下发了《关于开展专题学习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局和永定县局、连城县局分别成立了网监执法大队、中队。
  1.网络主体情况及主体数据不够完善。全市重复采集的相同网址数占涉网主体总数的23%,其中新罗区局和长汀县局重复率较高,分别为37%和36%;全市网络经营类型和域名填写错误率为70%。连城县局和长汀县局采集的辖区网络经营主体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距,涉网主体信息采集工作滞后。
  2.贴标工作进度偏慢。部分县(市、区)局对涉网主体贴标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不够到位,电子标识申请率低,武平县局、上杭县局和永定县局申请率分别仅为20%、6%和1%。
  3.网络案件查处力度小。部分县(市、区)局执法人员对查办网络案件的思路不够清晰,对电子证据取证方式方法不够了解;部分县局网络案件查办工作不到位。上杭县局、连城县局、武平县局尚未查办网络案件。
  4.组织保障不够有力。各县(市、区)局组织保障工作不够平衡。新罗区局和武平县局尚未成立网监工作领导小组;新罗区局、武平县局和漳平市局尚未根据省、市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发关于加强网监工作的具体意见;大部分县(市、区)局还未成立网监执法中队。
  (一)增强网监意识
  要加强国家工商总局60号令和岩工商市〔20xx〕63号《龙岩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树立网络市场和实体市场监管并重的理念,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深化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二)做实基础工作
  1.加强主体身份管理。在做实网络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加快推进电子标识申领发放工作,还原网络经营主体真实身份,亮标率应达90%以上。
  2.完善主体数据。各县(市、区)局、开发区分局要做好辖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的采集、更新、维护工作,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奠定基础。网络经营主体的采集率和准确率均应达80%以上。
  3.组织专项行动。市局将于9至xx月份组织开展全市系统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请各县(市、区)局和开发区分局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三)加强案件查办
  把网络案件的查办作为网络市场监管的重要工作,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及时监测、排查网络相关信息,多渠道获取案件线索;发挥执法办案骨干作用,及时交流、传授调查取证等执法办案技巧,加大大案和特色案件的查办力度,强力推进网络执法办案工作。
  (四)打造示范亮点
  积极推进新罗区培斜“淘宝村”网络市场监管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造培斜“淘宝村”电子商务升级版;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我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上水平。
  (五)强化工作保障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区)局和开发区分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网监工作,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完善网络专管员制度;尚未成立网监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监执法中队的县(市、区),要尽快落实,以强化网监保障工作。实行全市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实现情况互通、资源共享,加强对网监工作的检查督促,推动网监工作的深入开展。
  
  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总结2  建立网络监管信息化平台。总局指导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试点推广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大数据应用。截至20xx年xx月,全国已经建成28个省级网监平台(广西、西藏、宁夏正在建设当中),还有23个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和地市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建立了网监平台。
  天津市工商局搭建了由“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和“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组成的“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系统。江苏省工商局着力建设网络监测中心,同时建成“一个门户、六个系统”,加快推动网站基础信息公开、电子标识公开、信用信息公开、商品信息公开,探索推进在线纠纷解决、电子合同管理等工作。浙江省工商局加快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现已覆盖阿里巴巴、百度、腾讯、新浪等全国xx9家重点网站,20xx年共监测互联网广告超300万条,网络广告违法率下降%。福建省工商局建立了“福建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并按国家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实验室标准配备了专业设备,为全省工商系统提供线索搜索、电子取证、证据固定、鉴定分析、数据恢复、案件研判等工作的技术与设备支持。山东省工商局通过加强与省通信管理局的合作,实现网络经营主体信息共享,为各地开展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建档工作提供了有力帮助。湖南省工商局制定了《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数据质量考核办法》,组织各市州网络监管专职人员开展了全面的数据质量检查,通过自检互检的方式检查数据质量。青海省工商局建设完成了“一网一系统一中心”。即“青海工商网络交易监管信息网”“青海省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市工商局依托辽宁省局网监系统,借助专业公司的“搜索云”服务和“网络涉嫌违法调查研判系统”,积极发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研发“工商智能核查系统”,确立了“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数据采集为基础,以比对分析为途径,以规范市场竞争为重点,以促进企业信用建设为目的”的高效化“宽进严管”的新思路。
  提高网络市场监管取证能力。20xx年,总局网络市场监控中心、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实验室正式投入运行,同时指导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技术手段,不断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基础设施,推进电子数据取证试验室(中心)建设。山西省工商局建成省级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基本满足了日常监管中的电子数据证据的固化和提取,有力地推进了电子证据取证分析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为网监工作进度较快、主体数量较多的8个盟市配备了电子数据取证设备,同时不断完善自主研发的内蒙古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山东省工商局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为省局和全省17个市局全部建成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为相关案件查办提供了重要支持。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于20xx年底前完成了第一期、第二期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河南省商丘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引入网页证据保全第三方公证,为打破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取证困境作出了有益尝试。
  依托商事制度改革,降低网络创业门槛。20xx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着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
  从各地网络市场发展情况来看,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网络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浙江省工商局20xx年登记网络经营主体204652户(含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同比增长18%。山东省工商局登记网络经营主体xx0276户,其中内资企业86261户,同比增长%;外商投资企业2xx2户,增长%;个体工商户31883户,增长%。
  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指导和扶持。黑龙江省工商局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支持下,积极引导企业用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特色产品名称申请“.中国”“.公司”“.网络”中文域名,形成商标、商号、品名与互联网域名的关联保护。上海市工商局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探索跨境电商配套性、创新性的工作模式和办法,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和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推动社区生活电子商务应用,支持网络购物企业走进社区,支持建设集成家政、维修、废旧回收、社区咨询等的第三方服务平台,探索社区电商服务新模式。江苏省工商局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互联网信息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文明办网”创建活动。安徽省工商局以合肥市为试点建立了电商产业园工作指导站及注册分中心,在名称预核准、设立、变更以及集团注册登记等工商业务方面积极服务电商企业。贵州省工商局免费为网络经营企业备案,发放电子链接标识,为796家企业发放了工商网络备案红盾标识。陕西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32xx”重点帮扶活动,即省工商局至少帮扶3家大型交易平台,各市级局至少帮扶2家交易平台或龙头企业,各县级局至少帮扶1家重点企业,各工商所至少帮扶1家特色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加强与商务厅、经信委、国税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积极参与指导电子商务协会工作,引导协会充分发挥履行行业管理、行业协调、行业自律的作用。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建立“平台商工商业务联络员制度”,在平台商网站指定一名工商业务联络员,畅通管理通道,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了对平台商的日常化监管。福建省厦门市工商局综合运用登记、商标、合同、广告等职能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扶持培育省、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漳州市工商局引导海峡两岸农产品市场、海峡花卉集散中心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推进专业市场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大力实施青年网络创业工程,指导建设了“博山经济信息网”和“中国水泵网”两个交易平台,帮助30多名大学毕业生开设网店实现自主创业。
  逐步健全网络市场监管机构。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网络监管机构,强化监管力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20xx年8月,经中央编办批准,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加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牌子,下设3个处负责网络监管相关工作。截至20xx年xx月,北京、天津、辽宁、海南、重庆、贵州、陕西、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杭州、青岛、武汉、深圳、广州、成都等17个地方局设立了专职网监机构;上海、江苏、四川、云南4地在市场处加挂网监处牌子;其他省(区、市)局一般由市场监管机构承担网络监管职责。部分地市州和县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也单独设立了网监机构,并在工商、市场监管所确定专人负责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组建了专门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队伍,共有专职网监工作人员52人,兼职网监工作人员535人。辽宁省成立市一级独立网监机构7个,其余市在市场分局设立网络监管科,县区级成立独立网监机构4个,专职人员xx3人,兼职人员791人。安徽省成立了以省局主要领导为组长,xx个处室为成员的网监工作领导小组。湖北省工商系统共有网监专(兼)职工作人员3076名,确保了每个工商所至少有一名专(兼)职网监工作人员。湖南省工商局建立以网络监管办公室牵头,注册、商广、个监、消保、外资、企监、xx3xx、个私协会、消委会等部门和机构协调配合的网络监管服务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重庆、四川等地大部地市级局均单独设立了网监机构,部分县级局也单设了专职网监机构。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设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处后,积极督促各区工商局明确了履行网络交易监管的职能机构,在2个区级工商局设立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科,建立了一支市、区、所三级共327人的网络交易监管队伍。
  组织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培训。总局面向副省级以上工商局网监机构负责同志在行政学院举办了网络市场监管业务培训班,培训学员58名。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地方执法办案经验做法。
  天津市工商局网监处在全系统建立了xx7人的网络监管人才库,下一步将收集食药、质监的网监人才信息纳入网监人才库,形成监管合力。河北省工商局组织326人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培训中心实施的网络监管工作骨干培训,考试合格率xx0%。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选派8名工作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考取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电子数据取证调查分析师》岗位能力证书。福建省工商局举办3期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培训班,有22名优秀学员获得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资格认证。山东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4期电子数据取证分析业务专题培训,举办了为期5天的全省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专家型人才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系统网监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监管执法能力。海南省工商系统首批23名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参加了厦门美亚信息安全学院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集训,通过了认证考试。青海省工商局组织全系统网监业务综合培训2次、电子数据取证培训3次、个别培训30余次,开展“一网一系统”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应用培训1次、重点地区应用培训2次。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投入近60万元为全系统33家单位及业务机构配发设备,组织业务培训xx次,日常培训17次,培训干部405人次。
  推动网络市场经营主体亮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网络市场主体公开营业执照信息的义务,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网络交易监管新路径,试点推行电子链接标识,引导涉网经营主体完成身份认证,同时不断扩大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从源头上实现准入可控,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北京市工商局将未被网监系统搜索入库的网络经营主体登记入库,进一步健全网络经营主体电子台账。河北省工商局开展了河北省网络经营主体排查摸底、实地核查和网络交易平台排查、统计工作。吉林省工商局建立数据库信息8703条、发放电子链接标识824个。黑龙江省工商局以工商登记主体身份信息为基础,依法汇集企业年报、产地、质量标准、生产日期等产品信息和交易及售后服务信息,建立了网络经营主体信用数据库,并指导各地启动了信用数据库入库工作。上海市工商局比对、甄别和梳理网络经营主体数据,核实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企业万户,涉及网站(网页)万个。浙江省工商局建立全省统一的涉网主体认证库,实现与平台服务商的信息互通和共享,由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平台上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的认证比对,进行二级域名建档。搭建“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平台”,方便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办理网络标识数44xx42个。福建省工商局选择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声誉的电商企业发放电子标识,全省共发放电子链接标识6608个。山东省工商局依托网监平台,深入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建档、检查、亮照等工作,全省共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档案20万份,网上检查率达到95%,亮照率达60%。广东省工商局在广州、深圳两市开展网商企业工商红盾电子标志主体身份认证服务试点,核发独立网站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内网店工商红盾标识,实现网上虚拟经营主体的“实体化”,目前已核发“工商红盾电子标识”近xx万个。海南省工商局在官网开通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自动申请通道,已有409家企业主动通过网上自动申报办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四川省工商局发布实施《四川省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截至20xx年xx月,该省工商系统共受理26xx家网站的申请,审核发放电子链接标识xx92个。陕西省工商局把网上亮照工作作为网络监管工作重点,简化工作流程,提高申办效率,先后引导7000余家网络经营企业贴标亮照。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已登记入库网络经营主体20220个。浙江省宁波市工商局下发《重点网络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调查表》,共核对并完善网络经营主体信息数据9241条、“网络工商”标识xx838个。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工作的通知》,指导网络经营主体开展网上亮照工作,目前全市网络经营主体亮照率超过90%。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为全市建档的9362个一级域名企业独立网站中的8xx7个办理了营业执照电子标识,同时加强亮照信息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由工商总局牵头组织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项目。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总局印发了《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标准规范指引》,形成了以重庆、深圳、哈尔滨、郑州、福州5个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城市和河南、湖南、江苏、山东、四川5个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试点省份为依托的试点工作格局。同时,与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同意东莞市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通知》,指导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河北省工商局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开展“诚信示范网站”创建活动。首选唐山市为试点,开展“十佳诚信示范网站”创建活动。山西省工商局组织40多家电子商务企业和近百家网店组成省内首个“网商联盟”,并签署了《文明诚信办网倡议书》。黑龙江省工商局指导成立黑龙江省网商信用协会,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促进电子商务企业规范运作、诚信经营。上海市工商局会同上海市商务委、公安局建立互联网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指导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网络交易纠纷处理机制组织大型电商企业发起诚信自律宣言。四川省工商局建立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指标体系,推动网络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及交易信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发布,建立健全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要求,阶段性地完成了完善电子商务经营规定、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加快数据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牵头工作。福建省厦门市工商局积极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有538家电商企业获得“守重企业”称号。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指导建立了青岛电子商务协会和青岛网商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山西省大同市工商局与xx家大型门户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签订了《电子商务诚信经营承诺书》,力求将网上消费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网络违法行为纠正在事发之前。
  一是继续积极参与全国人大电子商务立法相关工作,推动构建完善以《电子商务法》为核心,包括网络市场主体管理、网络市场监管机制、退出机制、各方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监管工作提供充分的依据和支撑,进一步健全网络市场的规制体系。
  二是加快制定出台《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尽快研究制定网络交易案件移送办理机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落实“宽进”之后的“严管”。
  信用体系缺失是制约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必须紧紧抓住信用监管这个核心和关键。下一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网监机构应当紧密结合总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加速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项目试点,指导相关行业组织开展网商诚信测评、网络经营主体失信管控等行业自律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网络经营主体主动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一是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完善网监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网络监管大数据运用,同时加强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对接,进一步夯实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基础。
  二是完善主体数据库,强化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信息共享,摸清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录入、公示网络经营者成立、变更、违法情况等信用信息。
  三是加强对各地网监平台建设的指导力度,逐步实现总局平台与各地平台、各地平台之间的全面对接,破解网络市场监管中跨区域协作监管的难题。建设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合理调配人员,保障和充实网络市场监管队伍。
  二是加大人才库建设力度,加强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加强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提升对网络市场发展趋势的综合研判能力。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围绕法律法规运用和电子取证、网监平台应用等技术应用加强培训,不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的依法行政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综合研判能力、队伍工作能力,迎难而上,敢于担当,依法履行好肩负的监管职责。
  
  

第二篇: 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2017年市工商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2017年市工商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


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肥料、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我局深刻认识做好肥料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1-6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11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
  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354台次,执法人员236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898户次,检查农资市场504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60件,案值32.4万元,没收查扣物质520530.97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50户,受理农资投诉2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77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辨别真假难。一方面,农资品种花样繁多,伪劣农资从表面观测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执法检测手段的缺乏造成真伪难辨。另一方面,涉案农资鉴定费居高不下,一份化肥质量检验报告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质量检验报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观上造成农资市场打假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资真假的辨别。二是监督管理难。当前伪劣农资销售市场都在农村,并且越是偏远的山区和小村落越有市场。部分假劣农资还打着“送货田头,服务农民”的旗号,运到村边地头进行抛售,且流动性强。由于农村地大面广,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原因,执法部门对这些“上山下乡”的农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三是打假罚劣难。农资经营主体杂乱无序,多为个人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宗族观念浓厚,造成执法环境差,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率低,查办的案件常常出现“办而不结”、“处而无罚”现象。四是深挖根除难。农资产品流通范围广,环节多,伪劣农资产品往往要经过几个销售环节,要跨区甚至跨省才能追根溯源。而各地打假 信息资源未能互通共享,各打各的假,难以从源头治理。五是少数农资者“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实不够理想,流于形式。
  五、下一步农资监管工作的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构建以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的新监管模式;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办法 。
  (二)、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要对农资经营户

全面摸底调查,实行可追溯管理,提高监管到位率。对生产经营主体,由过去的市场环节监管,向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延伸。对农资产品,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实现与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把监管关口前移。同时加大对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投入,通过销售和技术服务的结合,开拓、净化城乡农资市场。帮助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
  (三)、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积极查办农资案件,力争办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篇: 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提供专业的word版文档,优质的服务,希望对您有帮助/双击去除

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以服务为导向,改进监管方式,促进工商职能到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旅游市场市场秩序进行了统一、规范、标准化管理,加强对旅行社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承包挂靠、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同时,重点打击骗客、宰客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网络系统作用,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案件。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方面,大力规范景区市场秩序,改变了以往的管理模式,达到了100%持证持照经营的目的。
  
  城镇工商所总结上年景区监管工作经验为彻底解决景区经营户办手续困难,办证时间长的困难,城镇所于今年5月起,经过实地调查和研究,通过与卫生监督所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采取上门服务的工作方式,引导个体从业者持证经营。今年7月上门为景区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42户。
  
  在喀纳斯景区、贾登峪共检查个体工商户62户,企业33家。在禾木景区共检查个体工商户71户,取缔无照经营5户,检查企业1家,责令退货25袋,共625公斤;查扣过期大米6袋共80公斤,责令退货8袋共200公斤。查获过期大米、水果糖、月饼、仿冒白酒等食品价值约3000元。
  
  城镇所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对景区经营户免费印发《食品进货登记台帐》和《食品销售登记台帐》以及《国务院特别规定》、《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共对43户食品经营户建立食品进销售货登记台帐制度及索要一单通,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逐户进行登记,反复检查落实,确保了景区食品市场安全。

最后,小编希望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不周到的地方请多谅解,更多相关的文章正在创作中,希望您定期关注。谢谢支持!

推荐访问:工作总结 市场监管 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