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武理党领导和党建设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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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武理党领导和党建设基本理论

 

 外国语学院第七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领导力量

  小组第一讲

 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基本理论 1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1. 了解党,介绍党的性质宗旨 性质:两个“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的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宗旨:

 为人民服务 2.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① 历史的选择 中国共产党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图例 ②

 人民的选择 历史的主体是人民,历史的选择最终要通过人民的选择来实现。人民选择的根本原因是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图例 ③ 事业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改变了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图例 ④ 现实的证明

  判断一个党是否具有真正的领导力量,还要看它的现实路线、方针、政策能否给人民带来真正福祉。图例

 3.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历史,往往需要经过岁月的风雨才能看得更清楚。

 近代以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一步步陷入民族危机的灾难中。为了寻找救国救民道路,各种主义和思潮纷纷进行过尝试,但都失败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命运。我们党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领导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新中国,奠定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权基础;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成功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这条道路上,我们国家快速发展起来,中华民族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承载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和探索,凝聚着千万共产党人的奋斗和牺牲。历史充分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没有中国今天的繁荣和富强。

 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创和发展起来的,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继续推进。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中华民族的命运所系。有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是中国、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一大幸事。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4.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第 18 届 届 4 中全会提出)

  ① 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来看,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是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胜利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根植于当代中国的科学社会主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开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然走向失败。

 ②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发展来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创者、推动者、引领者。中国共产党 30 多年不懈努力,党带领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生。

 ③ 当代中国的历史任务来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国家和民族的领导核心。

 2 、党的领导的内容和方式

 1 、党的领导的内容:

 (1)政治领导:

 主要体现为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立足中国国情,反映时代要求和人民意志,确定奋斗目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通过法律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共同遵循的规范。

 (2)思想领导:

 主要体现为党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提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动员、组织和鼓舞人民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3)组织领导:

 主要体现为党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推荐德才兼备的干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国家的先发、法律付诸实施,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2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改善党的领导的前提,改善党的领导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与改善党的领导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更好地发挥党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1 )党的执政方式:

 科学执政 民主执政 依法执政 含义 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原因 这是由时代发展的需 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 这是依法治国方略的

 要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 质决定的 要求 地位 科学执政是前提 民主执政是本质 依法执政是保障 要求 科学执政要求真正认识并掌握客观规律。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直线决策的科学化 一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这一党和国家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二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最重要的就是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并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2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做到“三个统一”和四个“善于”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切实做到“三统一”、“四善于”。

 (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落实党的领导,必须从严把握三个“统一”。“三统一”更多强调的是方法问题,是方略与方式、党总揽全局与各大机关职能履行、制定实施宪法法律与党的守法几大关系之间的统一性问题。落实党的领导,必须从严把握三个“统一”。“三统一”更多强调的是方法问题,是方略与方式、党总揽全局与各大机关职能履行、制定实施宪法法律与党的守法几大关系之间的统一性问题。这几大关系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关系,是党的领导地位在依法治国方略中能否充分体现的关键。所以,首先必须把坚持党的执政地位和依法执政这一基本方式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相统一。首先必须把坚持党的执政地位和依法执政这一基本方式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相统一。不能够离开党的执政来妄谈依法治国。要依法治国,就要依宪治国;要依宪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执政地位这一基本前提。这是“宪定”的。其次,必须把党总揽全局与各大机关职能履行统一起来。其次,必须把党总揽全局与各大机关职能履行统一起来。

 抓住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再通过他们的忠诚在履行职能中服从党的大局,实现党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努力建设打造一个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各级党委要通过各级政法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 第三是必须把党领导制定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尊法守法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相统一。第三是必须把党领导制定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尊法守法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相统一。由党组织领导制定的法律,全党都应带头尊崇,带头遵守。制法而不尊法守法,不能服众。保证宪法法律的庄严性、神圣性,当从党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起。

 上率而下行,党率而众兴,实现“其身正不令而从”。

 落实党的领导,必须务实践行四个“善于”。“四善于”是路径问题,是“三统一”的具体化。落实党的领导,必须务实践行四个“善于”。“四善于”是路径问题,是“三统一”的具体化。党的领导能不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实践中,就看我们能不能务实地践行好这四个“善于”。首先,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这是落实党的思想领导问题。党要领导立法,把党的主张充分体现到法律条文中去。党要加强对政治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常态化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沟通和宣传教育,务求把党的主张、理念、思想潜移默化地转化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主张、理念、思想。其次,要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这是落实党的组织领导问题。其次,要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这是落实党的组织领导问题。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不动摇,发现人才、加强培训、注重使用。一方面选真才,荐良才,把政治坚定、品行优良、严于律己、做人干事实在、善于创新、法治意识强的人才推荐出来,以得到社会各方的普遍认同;另一方面完善法定选用程序,以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才依法成为政权机关领导。三是要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这是落实党的执政问题。三是要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这是落实党的执政问题。党要领导各级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把党的主张充分体现到行政工作里去。四要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这是确保党中央和全党上下一盘棋的问题。四要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这是确保党中央和全党上下一盘棋的问题。要坚持民主,但也必须进行集中。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讲政治,讲大局,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与统一。同时,还要准确把握住中央权威与宪法权威的辩证统一性,正如《决定》所指出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因为,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更重要的是宪法开宗明义地确立了党的领导地位。依宪治国,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下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依宪执政,就是坚持和突出党的执政地位。通过“四善于”的实践,保证党的领导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充分体现和实现。

 “三个统一”、“四个善于” 体现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即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一方面,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党的领导地位就稳固;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党的领导地位就产生动摇。“三个统一”、“四个善于” 充分表明,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二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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