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汇报材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汇报材料,供大家参考。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汇报材料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规范全县安全生产秩序,根据县政府安排部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3 月12 日开始,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结合当前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取缔关闭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在执法中,坚决做到“四个一律”:一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二是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三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四是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良好成效,镇政府成立以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以及派出所、交警队、安监站、工商所、国土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领

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镇“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扎实开展百日行动。

三、时间安排

从3 月12 日到6 月22 日,集中100 天时间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四、工作重点

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一)开展“打非”工作,要把当前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对以下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或予以关闭取缔:

1、无工商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3、新建项目未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无望的;

5、以前关闭取缔后现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6、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

(二)开展“治违”工作,要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未制定或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5、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实施步骤

此次“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3 月 12 日-3 月 31 日):各村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镇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要分片、分块、分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形成档案,实行“黑名单”制度,将各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全部列入打击治理范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公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

确保百日行动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扎实推进。

(二)集中打击阶段(4 月 1 日—5 月 20 日):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重点整治和有效打击,公开严处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

各部门、各单位在集中打击阶段,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确保信息沟通及时,执法打击到位。镇政府将组织公安派出所、安监站、工商所、国土所、民营经济办、电力等部门成立“打击小组”。对无证的矿山要坚决予以取缔,炸毁填埋矿井,查清爆炸物品来源;对无证的选厂,要坚决予以停产,强行断电、断水,限期拆除厂房和生产设备设施;对无证的其它企业坚决予以停电;对有工商营业执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进行停产整顿,督促其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提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对发现的新建项目坚决停止建设,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再开工建设。

(三)检查督导阶段(5 月 21 日-6 月 10 日):镇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重点加强对已关闭和停产整顿单位的抽查、复查。

(四)整章建制阶段:(6 月 11 日-6 月 22 日):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有针对性的制

定强有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在巩固“打非治违”成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督查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推荐访问: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汇报材料 打非 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