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2001年—2010年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

【摘 要】目的:为研究分析隆林各族自治县近10年孕产妇死亡原因,采取相应对策减少孕产妇伤亡率,使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高。方法: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展开三网监测活动,对2001年至2010年死亡的41例孕产妇进行调查,将其分为两个阶段分析原因,第一阶段为2001年至2005年,第二阶段为2006年至2010年。结果: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一阶段孕产妇的死亡率为122.8/10万,第二阶段孕产妇的死亡率为33.94/10万,孕产妇的死亡率逐年下降,引发孕产妇死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种: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内科疾病、产褥感染、妊娠高血压疾病等。结论:孕产期加强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有效提高产科质量,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的专业队伍,培养转诊水平和处理产科急诊的能力,重视妇产科和多种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协作,提高健康教育水平,降低孕产妇的死亡率。

【关键词】隆林各族自治县;孕产妇;死亡原因;死亡率

【中图分类号】R18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3-0473-01

孕产妇死亡率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母婴安全的重要指标。为了对隆林各族自治县孕产妇的死因变化规律进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有效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本人对隆林各族自治县2001年至2010年死亡的41例孕产妇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本人选取隆林各族自治县2001年至2010年死亡的41例孕产妇的相关资料,将其分为两个阶段分析,第一阶段为2001年至2005年,第二阶段为2006年至2010年,第一阶段孕产妇死亡的平均年龄为26.68岁,第二阶段为23.3岁,死亡孕产妇分布在16岁至42岁之间,孕产次分布在1-9次之间。将中毒死亡和车祸死亡的孕产妇排除在外。

1.2 方法

按照隆林各族自治县孕产妇死亡监测实施方案,每年对全县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包括计划外怀孕)及嫁入我县暂无正式户口的孕产妇(嫁出尚未迁出者不作监测对象)进行监测。监测时限为从妊娠开始至妊娠终止后42天。每年由自治县卫生局组织妇幼卫生相关人员对医疗机构内及医疗机构外死亡的孕产妇进行质控,到孕产妇死亡地点或入户进行核实,定期进行补漏和修正,由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将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统计,同时,进行死亡评审工作。

1.3 统计学分析

本次所有研究资料均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处理,计量资料采用均数加减标准差表示( ±s),计数资料采用t检验,组间对比采用X2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显著性,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隆林各族自治县2001年至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

隆林各族自治县2001年至2010年活产数为55503例,第一阶段为2001年至2005年,第二阶段为2006年至2010年,其中,第一阶段活产数26041人,孕产妇死亡32例,包含死亡孕妇2例,孕产妇死亡率为122.88/10万,第二阶段活产数29461人,孕产妇死亡10例,无死亡孕妇,死亡率为33.94/10万,具体情况见表1。

2.2 隆林各族自治县2001年至2010年孕产妇死亡原因

隆林各族自治县2001年至2010年两个阶段对比,产科出血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都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而第二阶段与第一阶段相比,死于胎盘滞留和前置胎盘的明显减少,死于产褥感染的也明显减少。具体情况见表2。

2.3隆林各族自治县2001年至2010年孕产妇死亡地点分布

第一阶段死亡的31例孕产妇有28例死于家中、1例死于途中、2例死于医院;第二阶段死亡的10例孕产妇有9例死于家中、1例死于医院。

3 结论

隆林各族自治县2001年至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为73.86/10万,第二阶段与第一个阶段相比有明显的下降趋势,但与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性指标相比,尚有一段差距,下降幅度与平原地区和沿海地区相比也有明显差距。主要原因有: 第一、由于我县山高路远,地域广阔,广大群众文化低,自我保健意识差,认为怀孕生小孩应顺其自然,加上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及家属怕被人知道其怀孕而不敢到医院检查和分娩,因此大部分孕妇在家分娩。在第一阶段因宫缩乏力、胎盘滞留、前置胎盘、软产道损伤导产科出血死亡的孕产妇占孕产妇死亡总数的61.29%;乡级医疗机构产科设备缺乏,业务水平不高,乡镇卫生院、产家在转诊环节产生延误,导致孕产妇到达医疗机构的时间延误,无法在有效的时间中展开治疗也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在这10年死亡的41例孕产妇中,有1例死于途中,3例死于医院均为没有得到及时抢救所致。第二,虽然孕产妇死亡得到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关注,但是政府并没有在人力方面给予支持,近10年来没有增加新的卫生技术人员,导致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不健全,卫生技术人员力量薄弱,技术得不到更新,在对孕产妇病情变化时不能很好的应对。

4 建议

首先要利用“降消项目”契机加强孕情跟踪,加强分级管理和高危妊娠筛查,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的死亡率。其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计划生育政策不断完善,社会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水平不断提高,应加强健康教育宣传。

5 结论

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为:产科出血、产褥感染、妊娠高血压疾病、羊水栓塞。其中产科出血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因此,应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妇产科的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的分级管理制度,重视转诊制度,将死亡评审制度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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