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质量的控制研究

【摘 要】本文从对施工队伍及人员质量的控制;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器材等的质量控制对于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应当是全过程和全面的控制,即从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进场、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和控制;对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的控制;施工用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审查与控制承包方对施工环境与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质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的控制;对测量基准点和参考标高的确认及工程测量放线的质量控制六个方面论述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质量的控制问题。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施工准备;质量控制

1、对施工队伍及人员质量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承包单位承担任务的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经审查认可后,方可上岗施工;对于不合格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对于特殊作业、工序、检验和试验人员,有时还要进行考核或必要的考试、评审。主承包单位选择分包施工单位时,需事先由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才能进场承担施工任务。审查、控制的重点一般是施工的组织者、管理者的资质与质量管理水平,以及特殊专业工种和关键的施工工艺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方面的操作者的素质和能力。

2、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器材等的质量控制对于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应当是全过程和全面的控制,即从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进场、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和控制。

(1)采购质量的控制

采购质量的控制首先是确定适宜的采购方式和采购渠道,优选供货厂家,例如对于大型的或要的设备,以及大宗的器材或材料的采购可采用招标采购的方式。其次,要按照合格的采购控制程序进行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等的采购,即在采购定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发出书面认可证明后,方可进行定货采购。对于设备、器材或构配件,应按经过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组织采购定货,其既要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的要求,交货期又要满足施工及安装进度安排的要求。对于设备、器材和构配件的采购和定货,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制定质量保证计划,详细提出对厂方应达到的质量保证要求。同时,供货方也应向定货方提供质量保证文件,用以证明工程项目所用的设备、器材或构件等的质量符合要求。

(2)制造质量的监督与控制

对于某些重要的设备、器材或外供的构件,可以采取对厂方生产制造实行监造的方式,进行重点的或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监造的方式常用于下列情况:厂方生产该种设备或构件尚无成熟经验或经验不足;该设备或构件十分重要;该产品制造难度大、技术复杂,产品到场后难以解体检查内部质量;该产品属于新产品、新技术,在制造过程中容易发生质量问题;以及对于生产厂家对该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及水平无充分把握等。监造人员可由业主派出,也可委托施工单位进行监造,或各方组成监造进行监造。

(3)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控制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并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要求进行检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进口材料需会同商检局一同检验。工地交货的机械、设备或器材到场,也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设备进场后,定货方应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开箱检验,并按供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和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检查验收。检验人员对其质量检查确认合格后,予以签署验收单。若检验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应由供货方予以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行检查、验收。由于供方供货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应及时向供方提出索赔。

(4)材料设备存放条件的控制

对于施工单位所准备的各种材料、设备等的存放条件及环境,事先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如果存放、保管条件不良,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加以改善并达到要求,方予以确认。对于按要求存放的材料、设备,存入后每隔一定时间监理工程师可检查一次,随时掌握它们的存放质量情况。此外,在材料、设备、器材等使用前,也应经监理工程师对其质量再次确认后,方可允许使用。

(5)对于某些当地产的天然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一般要求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配,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可施工。这些材料或制品除应达到规定的力学强度指标外,还应注意对材料化学成分的分析,并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加工条件与设计、试验条件不同而可能导致的材料或半成品质量差异。

3、对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以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国际惯例,承包商中标后,应提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确认后,这一文件即作为以后施工应遵照的纲领性技术文件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施工单位不得任意自行改动。如确需变更或修改施工方案或工艺时,必须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可着重以下几个方面:组织体系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主要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如何;认真审查工程地质特征及场区环境状况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案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施工程序的安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设备,先主体、后围护,先结构、后装修的基本规律;选择的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如何,可靠性及维修难易,能源消耗情况,操作是否安全、灵活,机械数量配置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条件;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是否技术可行,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及工艺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否与所选择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组织方式相适应,经济是否合理等。

4、施工用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施工用机械、设备进行监控:审查机械设备的选型(机械形式、规格及性能参数)是否恰当,是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符合施工现场条件;审查机械设备的数量是否足够;审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已经按批准的计划备妥,是否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5、对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的控制

审查与控制承包方对施工环境与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质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的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作业的辅助技术环境的控制。所谓作业技术环境条件主要是指水、电或动力供应、施工照明、安全防护设备、施工场地空间条件和通道,以及交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运输和道路条件等。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的技术环境条件方面的有关准备工作是否己作好安排和准备妥当。当确认其准备可靠、有效后,方准许其进行施工。

(2)对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与控制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系统的组织结构、检测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准备使用的质量检测、试验和测量等仪器、设备和仪表是否能满足使用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仪器、设备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的法规规定等。

(3)现场自然环境条件的控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于未来的施工期间,自然环境条件可能出现对施工作业质量的不利影响时,是否事先已有充分的认识并已作好充分准备和采取了有效措施与对策以保证工程质量。

6、对测量基准点和参考标高的确认及工程测量放线的质量控制

工程测量控制是施工之前事前质量控制中的一项基础工作,在质量监理中,应由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测量的复合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赵广田,孙明权.工程监理与检测[M].黄河水利出版社,1998.

[2]李世华.建筑工程土建施工质量监理指南[M].机械工业出版社,1997.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Z].2000.

[4]苏振民.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手册[M].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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