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大安全”为目标推动中部地区绿色崛起

摘要:中部地区是我国推进新一轮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具有突出地位。研究中部地区当前和中长期重大资源环境问题,对推进中部地区绿色崛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从中部地区的战略地位分析入手,从资源环境视角提出了中部地区承担的粮食生产安全、流域生态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以下简称“三大安全”)的重要战略任务,并以“三大安全”为主线,从资源环境角度分析了中部地区当前的态势和面临的挑战。分析表明,中部地区“三大安全”地位十分重要,而当前态势及未来挑战极为严峻,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包括改变区域发展模式、优化国土开发秩序、设立生态环境战略性保护优先任务、完善区域体制机制等。

关键词:

中部地区;三大安全;战略环评;绿色崛起

DOI: 10.14068/j.ceia.2015.06.001

中图分类号:X8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444(2015)06-0001-05

中部地区是中华民族文明的发源地,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是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的重点开发区,也是推进新一轮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具有突出地位[1]。2004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2009年9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在国家大力支持下,中部地区明确了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战略地位,经济社会获得了极大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中部地区巩固成果、发挥优势、加快崛起的关键时期。研究中部地区重大资源环境问题,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对推进中部地区绿色崛起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三大安全”是中部地区资源环境问题的核心

1.1粮食供给具有全局性战略地位

中部地区拥有黄淮海平原、鄱阳湖平原、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平原四大国家商品粮基地,一直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主产区和粮食生产基地,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七区二十三带”农产品主产区的核心区域。根据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十年变化遥感调查》,中部地区耕地总面积29.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4.2%;农作物播种面积占全国的33.4%;粮食产量从1980年的6 400万吨增加到2012年的1.56亿吨,比重从20%提高到26.7%;在我国粮食增产千亿斤规划中,2020年前将承担近1/4国家新增粮食产量的任务。无论从粮食生产的基础地位还是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指向,中部地区都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区,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作用非常突出。

1.2流域生态安全的基础保障作用突出

中部地区位于长江、黄河、淮河等重要流域的关键区域,分布有鄱阳湖、洞庭湖、巢湖等重要湖泊生态系统和大别山区、南方丘陵等森林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洪水调蓄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持功能区,其生态环境质量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区域内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流域的生态安全健康可惠及我国38.1%的总人口、39.6%的城镇人口和45.9 %的经济活动(GDP规模),是我国中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基石。长江中下游流域是白鳍豚、江豚、扬子鳄、中华鲟等珍稀濒危动物的重要栖息地,是我国“四大家鱼”等多种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主要繁殖地,是东亚地区湿地迁徙水鸟重要的越冬地和停歇地,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全球意义,基础支撑作用突出。

1.3人居环境质量事关居民生活品质

中部地区人口总量大、密度高,户籍人口约占全国的1/4,人口密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确保人居环境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中部地区三亿居民生活质量的高低,也直接关系到我国迈向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部地区是国家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推进与承载区域之一,2000—2012年,区域新增城镇人口6 292万人,占全国新增城镇人口的24.7%;根据国家城镇化的发展目标,2020年还将新增城镇人口3 590万人,累计城镇人口将达到2亿人。这一趋势要求必须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空气质量和饮用水安全等人居环境要素作保障。同时,中部地区的城镇化是在人口多、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推进的,探索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构建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人居环境也是发展转型的客观要求[23]。

2中部地区“三大安全”当前基本态势

2.1粮食生产安全承受双重压力

一是农田面积逐步减少。据统计,2000年以来中部地区农田面积累计减少达9 132.4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农田减少总面积的21.6%[4]。郑州、武汉、合肥、长沙、南昌等省会城市周边及冀南、皖东部分地区农田面积减少较为突出。

二是耕地质量下降严重。主要表现在农田土壤肥力较低、土壤酸化加重等。按照农业部《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分等定级划分》标准,河南省质量较好的三等以上土地仅占耕地总量的35.8%。按照粮食产量表征耕地质量,河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不足耕地面积的30%。农用化学品的过度施用和不合理使用,以及由缺水和水污染引发的污水灌溉,是引起土壤质量下降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和重金属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2.2流域生态安全遭受严重胁迫

中原经济区属于严重缺水地区,2012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到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5。同时,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高,2012年中原经济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65.3%,海河、淮河流域相当部分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超过100%;长江中下游城市群呈现水质型缺水状况,武汉城市圈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超过50%,超出水资源开发利用安全警戒线。

水资源短缺的同时,水体污染也十分严重。海河、淮河、黄河、长江四大流域主要支流水污染严重,2012年中原经济区的221个国控和省控监测断面中,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占43.9%,海河流域平原区整体处于重污染状态。长江中下游城市群区域的洞庭湖流域、湘江流域、武汉市、荆州市部分河渠等水质均为中度到重度污染。

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水体的生态功能。海河流域河流断流总长度从20世纪60年代的683公里增加到21世纪初的2 000多公里,断流天数从83天增加到270多天。长江中下游城市群湖泊群湿地萎缩、鱼类的群落结构变化显著、长江特有水生物种种群数量锐减等水生态安全问题突出。长江中下游湖泊面积由20世纪50年代初的1.72万平方公里减少到当前的不足6 600平方公里,约2/3的湖泊消失。长江中游“四大家鱼”鱼苗径流量直线下降,2009年湖北监利断面监测到鱼苗径流量为0.42亿尾,仅为1997—2002年三峡工程蓄水前平均值的1.2%。长江特有物种白鳍豚被宣告功能性灭绝,长江白鲟已多年未见报道。

2.3人居环境安全面临严峻形势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重工业为主的工业结构严重威胁着中部地区的人居环境。大气污染呈现传统污染与复合污染并发的态势。SO2和PM10污染依然严重。按新国标大部分城市PM10年均浓度长期处于超标状态,其中,中原经济区、长株潭城市群各城市PM10年均浓度全部处于超标状态。同时,城市大气复合污染态势凸显,PM2.5和O3频繁超标。大多城市PM2.5污染频发,已成为该区域最主要的大气环境问题。开封、郑州PM2.5超标最为严重,超标天数55%以上。以O3超标为特征的光化学污染,长江中下游地区重于中原经济区。2013年武汉、长沙、南昌等城市年超标时次分别为233、92和27。

饮用水水源安全也存在隐患。2012年,中原经济区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监测的27个城市中,优良率不足75%的城市有10个。长江中下游城市群31处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中有5处不能100%达标,不同程度地存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不规范问题。农村居民饮用水环境安全隐患较多,环境基础设施欠缺、污染治理设施简陋,加上地下水氨氮、(亚)硝酸盐氮和有机污染日益严重,对村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也构成威胁。

3中部地区“三大安全”面临的中长期挑战

3.1粮食生产安全隐患凸显

中部地区未来面临耕地面积减少、耕地质量下降和农业用水保障困难等多重压力,农产品供给保障的压力持续扩大。

首先,耕地面积减少风险继续加大。根据预测,未来中部地区农田生态系统面积将呈持续下降趋势。尤其是平原地区,耕地面积面临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同时,占优补劣对区域农田质量影响进一步扩大。根据相关研究,中部地区开发强度与高产田减少幅度呈显著正相关。根据2000—2010年的相关性趋势,至2020年整个评价区高产田面积将减少7 306.3平方公里,幅度达2.5%;至2030年,高产田萎缩幅度将达到4.3%。

其次,农田土壤污染潜在风险加剧。随着城镇规模扩张和城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部分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管理粗放的工业企业向农村转移,并与农田、农村居民点混杂分布,极易引发局部农村环境污染。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增加和污灌也加剧了农田土壤污染的风险。

此外,农业用水保障难度也在加大。受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影响,未来需水总量仍处于上升态势。在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农业用水的保障难度将增加,一旦发生极端旱涝事件,农业用水保障面临极大的威胁。

3.2流域生态安全水平下降

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未来中部地区需水量将继续攀升,水资源利用持续超载。据预测,中原经济区2020年、2030年总需水量对比2012年分别增加71.9亿m3和100.6亿m3,达到507.97亿m3和536.72亿m3,均超过最严格用水管理制度用水总量指标;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达到72.1%和76.0%,均超过40%的安全红线。受三峡水库、南水北调工程、引江济淮调水工程、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引汉济渭工程的累积影响,长江干流流量减少显著,特别是1—3月,流量比无调水条件下降低16.6%。干流流量减少导致中下游水域自净能力降低,引发水质恶化,并影响地下水位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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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未来中部地区需水量将继续攀升,水资源利用持续超载。

受需水量激增的影响,未来中部地区污水排放量也呈上升趋势,水环境健康状况持续恶化。中原经济区花园口以下、三门峡至花园口、徒骇马颊河、海河南系区域COD污染负荷增加,海河、淮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超载进一步加剧。在提高用水效率的作用下,未来长江中下游城市群水环境承载力利用水平整体稍有缓解,但武汉城市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水环境依然超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承载力进一步降低。

随着国家“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提出,长江航运业将进一步加快发展,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将难以遏制。预计至2020年,长江干流货运吞吐量达到3.0万t左右,约为2010年的3倍。港口码头建设将加速岸线人工化,按现有发展模式,预计2020年人工岸线比例将达到24.6%。荆州至九江段多个港区与“四大家鱼”产卵场重合,港口岸线开发与河道整治将对水生生物造成严重的胁迫。

3.3人居环境安全压力增大

尽管未来20年中部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压力有所减缓,但由于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能改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难度极大。传统煤烟型污染不能得到根本解决。据预测,2020年中部地区PM10超标城市达45个;2030年仍有14个城市超标。SO2、NOx污染在未来20年有望得到有效控制,但个别城市年均浓度仍有超标。同时,以PM2.5为代表的复合型污染问题将更加突出。未来20年PM2.5将成为中部地区大气环境的首要污染物。根据预测,2020年PM2.5污染将达到峰值,各地市PM2.5年均浓度均超标;随着能效水平与排放标准提高,2030年污染态势有所好转,但超标区域未明显减小,90%左右的人口仍将受到污染空气影响。

饮用水安全问题也难以在短期内得以解决。由于城镇和工业园区密集,饮用水水源地的补给径流区与被污染区域交织、重叠。未来5—15年,补给径流区地下水污染将在集中开采区逐步凸显,饮用水安全风险将进一步加大。长江“黄金水道”贯通后,沿江航运物流业的发展将扩大危险品运输引起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风险。在当前长江中下游城市群备用水源地水质稳定性差的基础下,未来确保饮用水安全压力将进一步增加。

4维护中部地区“三大安全”的战略性环境保护措施

以维护和提升区域“三大安全”为目标,必须优化区域发展模式、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实施生态环境战略性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中部地区绿色崛起。

4.1优化中部区域发展模式

第一,推进绿色循环为核心的新型工业化。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挖掘存量工业用地潜力。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规模。加快推进园区生态化改造进程,按照产业链纵向共生耦合、循环低碳高效模式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工业园区[5]。围绕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等领域,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同时壮大优势装备制造业[6]。

第二,推进高效生态为主导的农业现代化。首先,加快发展生态农业。通过人工设计生态工程,推进大田种植与林、牧、副、渔业结合,形成生态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其次,探索发展精准农业。依托3S等现代技术,建立田间数据搜集和处理系统,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广泛应用作物动态监控技术,定时定量供给水分,应用滴灌微灌等新型灌溉技术,推广精细播种、精细收获技术。

第三,推进宜居低碳为主导的新型城镇化[2]。首先,推进宜居低碳城市建设。加快绿色低碳城镇建设,实施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社区建设示范工程;强化城市生态景观建设,合理布局城市绿色廊道。其次,强化城市生活污染治理。支持新建、改造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厂(站),加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体系、再生水回用网络、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等城市生态工程建设。最后,合理调控城镇化进程。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各地量力制定城镇化战略目标。规范新城新区开发建设,划定用地红线,控制区域大中小城市边界扩张。

4.2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

首先,基于生态红线合理配置“三生”空间。严格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要求,研究制定中部地区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发展红线、生态红线,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提高生产空间的经济效益,提高生活空间的社会效益,提升生态空间的质量与存量,充分利用生态空间实现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的有效隔离,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安全可靠、生态空间保障有力的“三生”空间协调发展格局。

其次,规范产城融合,建设美丽乡村。鼓励环境友好型产业与城镇融合发展,实现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的协调统一,环境胁迫较大的产业应集中布局在远离城镇的工业园区,并设置生态隔离带。着力解决农村和农田污染问题,重点破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和农田有机肥推广两大难题。

4.3确立战略性保护优先任务

第一,大气环境改善优先任务。首先,实施能源结构优化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依托国家煤电大基地大通道建设,促进形成西电中送、北电中送的能源供给格局。依托国家西气东输、北气南下、海气登陆的供气格局,提高中部地区天然气的供给能力。加大水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力度,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比重,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设定煤炭消费总量红线。其次,推进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区域联合发展和空气污染综合防治调控体系,加强城市间的合作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实施多种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策略,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一次污染物作为主要协同控制对象;综合治理石油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等行业的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将传统重污染行业的点源污染防治与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等线源、面源污染协同防治。

第二,水资源保障和水环境保护优先任务。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以及阶段性控制目标,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和雨养农业;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成套节水、水回收再利用、水网络集成等先进技术,建立高耗水产业的调整与退出机制;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推进城乡生活节水。加强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扩大水资源供给。加强对污染严重河流及地下水污染严重区域的修复治理力度,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城市水源地与供水系统风险预警与应急机制建设,全面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将水环境治理目标策略落实到以水体为主线的流域范围,制订并实施“一河(湖)一策”综合管理策略。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任务。首先,强化耕地保护与土壤质量改善。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加强农药、化肥的施用量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耕地污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壤修复,加强重金属污染区域的治理;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其次,推进关键生态功能修复与治理。推动实施森林植被恢复、江河湖泊保护和水源涵养区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加强省级立法和“一区(园)一法”进程;加强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湿地恢复工程;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4.4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化治理体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促进环境保护社会共治;积极推行绿色信贷,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的区域开发调控机制。生态红线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和禁止开发区3种类型进行分类分级保护与管控,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区的考核评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实施基于环境质量的水污染物区域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全面推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根据不同区域的环境问题特点,实施差别化环境管理政策和多样化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开展资源环境绩效综合考核,提升能力建设。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吴晓青. 深化中部地区战略环境评价[J]. 环境影响评价, 2013(6): 48.

[2]杨剩富, 胡守庚, 叶菁, 等. 中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协调度时空变化及形成机制[J]. 经济地理, 2014, 34(11): 2329.

[3]国务院. 全国主体功能区划[Z]. 2010.

[4]闫梅, 黄金川, 彭实铖. 中部地区建设用地扩张对耕地及粮食生产的影响[J]. 经济地理, 2011, 31(7): 11571164.

[5]陈帆, 祝秀莲, 黄丽华, 等. 加强产业园区管理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J]. 环境影响评价, 2014(2): 1114.

[6]贺清云, 蒋菁, 何海兵. 中国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行业选择[J]. 经济地理, 2010, 30(6): 96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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