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方案 【优秀范文】

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方案 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方案院属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学院财产清查实施办法的要求,于2013年11月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方案 ,供大家参考。

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方案

  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方案

  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学院财产清查实施办法的要求,于2013年11月19日至12月13日,对学院非教学部门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2014年将对教学部门开展清查工作。为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现就2013年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工作。

  2、“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使用权登记是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拥有使用权则同时负有管理责任,本次清查要求固定资产在哪个系部处室,则由哪个系部处室负责清查。

  3、全面彻底的原则

  各系部处室依据资产清查的要求,将各种固定资产全部纳入清查的范围,不留死角,按照要求分门别类按实物逐一登记填表。采取现场核查的方法,即清查小组成员到各资产使用部门的资产存放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并对资产核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

  4、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

  固定资产必须如实反映资产的客观情况,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帐实相符。

  二、资产清查的内容、范围与基准日

  1.清查内容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将逐一清点实物,包括固定资产查实后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符合学院相关规定等等。

  2.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是对学校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范围包括用于学校办公、管理、科研、服务等非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出租、出借的经营性资产。资产种类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以及科研、行政办公、后勤服务、公共保障用设备家具、系统软件等。

  3.清查的基准日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13年10月31日。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学习宣传,组织动员,清查准备,制订工作方案

  。(2013年11月11日-11月19日)

  (二)

  各系部处室自查阶段(2013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

  各系部处室按本部门资产明细帐,组织实地清查,统一使用《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明细表》和《固定资产

  盘亏毁损技术鉴定表》(有盘亏资产的部门需要填写)进行实物清点登记,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盈亏真实、记录详细、不留死角。各系部处室自查结束后,将上述表格及证明材料、各部门自查报告的纸质和电子版,11月22日前报国资科。

  (三)复核盘点阶段(2013年11月25日—12月4日)

  国资科根据各部门填写的《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清查登记表》和资产清单,组织抽调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分别对各部门的资产进行现场盘点复核。根据国资科安排的清查和盘点时间,请各部门做好协助配合工作,安排留人配合清查盘点,并对核实工作加以确认。具体盘点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11月25日

  (周一)

  (9:00-11:30;盘点部门

  盘点人员

  党办、院办、莫新明、安婧、陈新霞

  监察处、14:30-16:30)

  11月26日

  (周二)

  (9:00-11:30;人事处、工邹磊、徐佳、薛鑫

  会、财务处、14:30-16:30)

  11月27日

  (周三)

  (9:00-11:30;保卫处、后勤郇海州、惠悦、董明明

  处、国资科

  14:30-16:30)

  11月28日

  (周四)

  (9:00-11:30;成教部、培训郑洋、王媛、谢伟

  部、学生处

  14:30-16:30)

  11月29日

  (周五)

  (9:00-11:30;团委、科研李婷婷、李玲、刘涛

  处、教务处

  14:30-16:30)

  12月2日

  (周一)

  (9:00-11:30;图书馆、后勤杜柯欣、樊荣华、贾玲

  中心、卫生所

  14:30-16:30)

  12月3日

  (周二)

  监理公司、设刘欣、卢颖、王建国

  计所、驾校

  (9:00-11:30;14:30-16:30)

  12月4日

  (周三)

  (9:00-11:30;资产经营公段波

  司

  14:30-16:30)

  (四)报表汇总(2013年12月5日—12月13日)

  学院根据清查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清查工作报告,录入清查数据,填报清查报表,并将资产清查结果上报学院领导及相关会议批准。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部门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对于盘盈的资产,粘贴标签。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单位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单位资产管理职责。

  (五)处理阶段(2013年12月16日至上级部门批准日)

  将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处理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批

  准备案后,交与相关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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