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下公有资本的构造逻辑

赵秀丽,杨 志

(1.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福州 350007;
2.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872;
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深圳 518055)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并就“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做了阐述。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理论命题的提出,学界对此展开大量的研究,包括对逻辑起点、逻辑主线、重大原则、体系框架等多方面的探索。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所不能忽略的一个问题,是要处理好共同富裕和利用资本的关系,在中国当下既要坚持共同富裕目标、又要利用资本的财富效应和杠杆效应。这需要在理论上解读资本同共同富裕的关系,在实践中探索其兼容路径。如何既能有效利用资本又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共同富裕?在已有公有资本研究的基础上[1][2][3],本文探索公有资本如何生成以契合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体系)及其三个组成部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体系就是我国资本创新体系的逻辑基础。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我国资本创新体系的逻辑架构。……我国现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有一个不小的缺陷,那就是没有抽象出与公有制经济相匹配的资本主体,而这个资本主体就是我们当下资本创新理论要寻找的逻辑主体。”[3]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中运行的主体无疑要和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当下,资本是市场经济中的运行主体,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市场经济体制,其社会主义属性不仅在于它的所有制基础和共同富裕目标,更体现在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等方面。在市场主体层面,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相适应,在资本结构方面必然要坚持公有资本为主导、非公资本共同发展的资本格局。因此,从这个逻辑来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资本不仅存在,而且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发挥其作用,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生成公有资本。

从理论研究来看,“公有资本”范畴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很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以前到党的十五大召开期间。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资本已经被改造。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社会主义条件下是否存在资本的问题受到部分学者的关注,陆续提出社本、社会主义资本、公有资本等范畴,开启了中国学术界的资本研究之门[4][5]。第二个阶段是从党的十五大到党的十八大期间。该时期党的文件中正式提出“公有资本”一词,学界的研究陆续增加,形成公有资本方面的系统性著作[6][7][8]。这一时期对“公有资本”问题的研究升温并形成系统性成果,而该阶段的后期研究开始零散并有弱化倾向。第三个阶段是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期间,对公有资本的研究呈现发散趋势,管理学、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从多维度探索公有资本问题[9][10][11][12]。第四个阶段是2022年4月以来,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生产要素的论断后,对资本问题的研究形成小高潮,对公有资本问题的关注度也日益提高[13][14][15]。

综上可见,我国学界对资本的认识不断深化,从资本范畴同社会主义的对立,转变到资本可利用并提出公有资本,再到当下提出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生产要素。每一次对资本认识的深入都标志着资本理论的一次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学界从不同层面对资本、公有资本提出大量见解,丰富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理论,公有资本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存在形式的观点逐渐得到认可。但从资本的历史起源看,资本的诞生过程并非同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一样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资本的诞生和发展过程嵌入了各方经济主体的驱动力量、国家力量和制度力量等。对于处于新时代历史方位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通过经济主体、国家及制度来实现资本存在形式的创新发展?从现有文献看,从经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历史主动精神以及历史自觉性层面探讨资本理论尤其是公有资本理论的文献并不多见。相关经济主体如何在既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发挥主观能动性、历史主动精神与历史自觉性来创新资本理论和资本形式?为回答此问题,笔者借用“构造性”概念提出“资本构造性”范畴,进一步推演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资本如何生成的逻辑,以此回应既能利用资本又能推进共同富裕目标的理论探索和实践路径。构造社会主义公有资本,是资本理论研究各方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历史主动精神和历史自觉性的应有之义。将内涵上述特征的“构造性”范畴应用到资本理论的研究中,为创新资本的具体形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资本的发展壮大提供理论依据,也为资源或资产转化为资本提供可操作的工具。

(一)“构造性”概念的引入及其适用性

“构造性”范畴在数学领域应用最多,其次是逻辑学、地质学、历史学,在法学、神经网络、决策模型与算法中也有一定的应用。构造性数学是构造性地展开数学理论的统称,是数学理论的一种。其构造性是指从某些初始对象出发,通过明确规定的操作实现某种目标。数学构造性体现在内容和体系两个方面,前者如《九章算术》,后者如《几何原体》[16]。从逻辑学角度,彭维民(1986)提出,主体的构造性思维是科学认识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的最本质的特征。但主体构造性并非特殊的能动思维方式,而是在创造性思维过程、科学符号的自由运演以及对科学事实假说和理论认识等方面的自由构造的特性[17]。在逻辑学中,感受或材料是构造的经验基础,“感受”概念的构造性理论揭示了现实对象在构造性意识中的起源[18]。从历史学看,柯林武德提出“构造性的历史学”,认为历史的构造性在于“历史学家的权威们告诉了他一个过程的这种或那种形态,却留下来中间的形态没有加以描述,于是他就为自己插进了这些形态”[19]268-269。“我把构造性的历史描述为是在我们从权威们那里所引用来的陈述之间插入另一些为它们所蕴含着的陈述。”[19]272历史学的构造是有据可循的合法的结构,没有它就没有历史学。

可见,无论是科学技术史、科学哲学史,还是历史学和其他现代科学,“构造性”被赋予了重大意义。爱因斯坦在《物理学的进化》一书中指明撰写本书的目的是用粗线条描绘出人类如何寻找观念世界和现象世界的联系,在封底页写道:“科学不是一本定律汇集,也不是把各种不相关的论据集合在一起的总目录,它是用来自由的发明观念和概念的人类智力的创造物。”[20]彭加勒指出,诸如在几何学、力学等基础性科学中的约定并非来自实验事实或综合判断,而是受实验事实指导和约束的选择结果[21]19。

“构造性”范畴从根本上强调在既有范畴、既定理论、既定现实下,如何发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历史建构性的重要意义。构造性是一种对既定对象的后天的建设和建构,体现着主体在其中的能动性、主动性与自觉性,以及主体发挥能动性过程中显现的创造性和创新性。构造性是理论形成的一种逻辑或过程,更多的强调过程。构造性概念是否适用于资本理论的研究?答案是肯定的。无论从理论看,还是从实践看,引入“资本的构造性”,既能丰富和发展资本理论,也可以为实践中创新发展资本的具体形式提供理论依据和可操作的工具。

各学科应用构造性范畴的一般性含义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从一定的初始条件出发通过某些操作来达成目标。二是主体建构客体的一种方式,既可以是一种思维建构,也可以是实践建构,还可以是一种理论建构。三是作为一种过程,构造性是建构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过程。因此,构造性范畴同样可用于任何在既定条件约束下的一种主体的主观能动过程及主体创新过程,亦可应用于经济活动中增加财富的过程。因此,构造性范畴适用于“资本”研究,资本基于资本一般和资本特殊的二重属性,同样也需要从理论抽象走向现实世界,此过程是对资本的建构和构造,因此资本具有构造性特征。在以往对中国土地使用权流转[22]、碳交易市场[23]和金融危机的分析中,均尝试使用资本的构造性进行了成因分析。

(二)“资本构造性”的提出依据及范畴界定

创新发展资本理论、为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提供有价值的方法是资本理论研究者的历史使命,如何创新发展资本理论、创新资本形式,既要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又能够遵循基本的经济规律?这需要资本的研究者、运营者、管理者等相关主体,充分发扬习总书记提出的历史主动精神、历史自觉和创造精神,创新发展资本理论,为实践提供理论依据。事实上,资本构造性范畴内涵了上述主体的各种精神,而且马克思的资本理论也为应用资本构造性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

资本具有构造性,马克思的资本理论中充满了构造性,把“资本构造性”概念用到这里,就像劳动二重性、货币转化为资本一章的作用一样,它是了解资本一般到资本特殊的转化的一把钥匙,是理论抽象走向现实世界的一条路径。资本虽然具有客观性,从历史上看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但构成资本的要素无一不是现实的“物”,此物是资本的人格化而不是资本的物化。“货币和商品,正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一样,开始并不是资本。它们需要转化为资本……创造资本关系的过程,只能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分离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使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使直接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24]822-823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的过程并不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作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对农业生产者即农民的土地的剥夺,形成全部过程的基础。这种剥夺的历史在不同的国家带有不同的色彩,按不同的顺序、在不同的历史时代通过不同的阶段。只有在英国,它才具有典型的形式,因此我们拿英国作例子”[24]824。

法律在欧洲各国的工业资本走向统治地位的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14—17世纪末关于延长工作日的强制性法律,15世纪末以来惩治被剥夺者的血腥立法,压低工资的法律,以及对劳动时间的强制的法律限制,1833—1864年英国工厂立法及其影响,1844年英国的银行立法的影响等。例如,1349年爱德华三世的劳工法、1530年亨利八世时期针对强壮劳动力禁止行乞的法律、詹姆斯一世把有关劳动的规定推行到纺织工人和其他各种工人身上、乔治二世把禁止工人结社的法律推行到一切工场手工业。即使到了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相当强大,但法律的武器仍然未被抛弃[24]849-850。在意大利最早废除农奴制,农奴获得解放后立即转化为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24]824页小注189。

总之,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的,“现在的统治阶级,撇开较高尚的动机不说。他们的切身利益也迫使他们除掉一切可以由法律控制的,妨害工人阶级发展的障碍。因此我在本卷中还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叙述英国工厂立法的历史内容和结果”[24]9。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奠定基础的是15世纪30年代到16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此外,工业新贵还借助国家机器、国家政策,包括贸易政策、掠夺等,发挥能动性构造工业资本,以替代封建社会。以资产阶级内部保皇派(封建派)和革命派之间斗争结果的光荣革命为一个阶段来看,工业资本建立统治地位的过程并不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而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私人工业资本的构造过程,英国是这样,意大利是这样,整个欧洲的资本都是通过各种外部的力量构造出来的。

马克思以英国为例探索英国工业资本的构造过程,相对于封建经济而言,英国及西欧各国资本的构造过程顺应了生产力发展,在此前提下发挥了国家及工业新贵的主体性作用,创造了资本的生产力。因此,马克思不吝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资本的积极作用进行了肯定。当然,这种革命精神同样也可以适用于社会主义中国。中国的资本也可以构造,社会主义公有资本的构造性也就寓于其中。公有资本可以自然形成,比如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公有资本恰恰是改革开放以来资本发展的一种产物,但考虑到如何使资本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契合,更能够在中国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生产要素的作用,这需要改造和创新发展资本的形式,构造契合制度性质的公有资本。

资本构造性的一般性含义是“通过权利或制度的安排实现资产转换为资本的目的,资产所有者利用所有权的法律规定对资产进行权力界定后,将其置于市场运动之中带来增加值。资产被纳入市场框架并增殖的过程,既是资产转化为资本的过程,也是资本被构造的过程”[25]。资本的构造性包括:第一,资本一般已经存在并在实践中依托一定的载体或具体形式运行着。第二,资本构造性的制度基础是资产或资源所在国家及相应的国体、政体、所有制基础。第三,资本构造性的存在空间是资本一般和资本特殊之间,资本的构造性源自资本本身的二重属性。第四,资本构造的主体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具有特殊性、差异性。在资本主义国家是私人资本所有者,而在中国则是政府及相关部门承担了资本构造主体的角色。第五,资本构造的目的在于获得更大的收益,对私人资本而言是利润最大化,对公有资本而言,是盘活闲置的公有资源和公有资产为所有者带来收益。

资本构造性是在资本的既定本质和制度框架下,由资本构造主体从其运行层面进行体制机制设计,构造出符合制度要求和制度需要的资本形式。资本构造性是介于资本本质与具体形态之间的一种中介属性,是资产或资源转化为资本的转换器。但其并非被动转换,而是资本构造主体通过体制机制的设计、制度的安排、制度的实施和制度的植入过程,实现资本创新的过程。根据制度或社会需要设计构造资本,是资本构造主体主观能动性和主动性行为的体现。

如前所述,工业资本最早在西方发达国家确立统治地位,西方资本所有者对资本的构造过程从未停止过,从封建社会中的商业资本到工业资本,再从工业资本到金融资本,各类金融衍生品层出不穷,从金融资本再到各种所有权资本的设计与实施。通过构造各类资本形式和资本运行载体,实现资本的价值增值。虽然西方国家是资本构造的主阵地,但当下的中国也可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根据社会生产关系的需要构造和设计公有资本。

(一)资本二重性提供了构造公有资本的建构空间

资本构造性作为资本的运行属性,其成因在于资本具有资本一般和资本特殊这二重属性。从资本的本质看,资本是一种生产关系,资本体现的“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26]533。如马克思指出,资本一般只是观念中的特征,其现实形式则是特殊的或个别的事物。“因此,一般的东西,一方面只是观念中的特征,同时也是一种同特殊事物和个别事物的形式并存的、特殊的现实形式。”[27]445资本一般作为一种抽象概念或观念特征,“必须赋予其一个确定的、切实可见的形式,才能够把它体现出来”[28]30,在资本一般和资本特殊之间的确存在一个“物”的存在空间,“物”是资本运动的载体,而不是资本本身。因为“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中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26]877-878。资本在实践中要依托于“物”体现出来,通过“特定的物”呈现资本的本质和现象形态之间的关联关系。该物可以是产业资本,也可以是商业资本;
可以是所有权资本,还可以是土地产权束中的一种权利,或是一种所有权凭证等。这里强调资本的本质要通过某物来外化成具体的具象形式,并不是说资本等同于物,不是资本的物化。

从资本一般到资本特殊所需要选择的“物”是有条件的,“特定的物”要成为资本的载体需要一定的制度安排和特定的社会关系。只有在特定社会关系和特定的制度安排下,“物”才能够成为资本运动的载体。因此,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特定的制度安排是构造资本的制度条件。正如马克思所言,“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29]723。在马克思所处时代,纺纱机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雇佣劳动的制度下才会成为资本,它是雇佣劳动活劳动的吸收器,“物”要成为资本的载体必须有特定的制度安排。

(二)资本的孕育与起源提供了构造公有资本的历史逻辑

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国家私人资本的构造起源于资本孕育期。“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后者的解体使前者的要素得到解放。”[29]823在近两个多世纪的资本孕育时期内,工业上的新权贵通过原始积累的各种方式获得了第一桶金,并通过“圈地运动”、暴力剥夺、血腥立法等方式将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建立了以资本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私人资本形成与发展的逻辑在于对资本构造的手段,在封建社会结构的母体之中,工业新权贵选择了暴力手段等成为统治者,建立起资本雇佣劳动这一制度。这就表明,在封建社会的母体中,也可能会有其他别的原始积累方式,以及资本与劳动的别样关系建立起不同于“资本雇佣劳动”的另外一种制度形式。资本的历史性和结构性表明,在不同制度下,可以对资本进行构造和设计,选择不同的道路。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资本在封建社会母体中成长起来的一种资本存在方式,封建经济中孕育出来的还有中国的民族资本。毛泽东指出,中国过去三千多年的社会是封建社会,“自一八四零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自从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武装侵略中国以后,中国又变成了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30]626。在这样的社会中,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社会的内部发生重大的变化。“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30]626只不过,中国的民族资本只经历了短暂的春天,中国的资产阶级没有完成他们的历史使命,而这样的任务由中国旧社会(封建社会)产生的双生子中国无产阶级完成了。中国共产党经过各时期的革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母体中创新发展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选择了市场化改革,按照社会主义国家国体和政体的要求发展了公有资本的形式。社会主义公有资本从原始积累开始就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道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市场主体与政府关系的建构中,同样可以根据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以人民为中心的出发点,主动建构公有资本,以适应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及其体系的发展,利用资本要素并发挥它在共同富裕实现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三)构造公有资本的实践逻辑

不同的制度框架和社会关系下构造出来的资本的性质不同,具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掌握生产资料,可以根据私人所有权构造有利于资本增值的各类资本形式,比如各种金融衍生品的所有权凭证、证券和合同等。所有权凭证虽然只是一张纸,但凭借私人所有权这种社会关系将其纳入市场框架中使之成为资本运动的载体,便会获得增值。即便这张纸只是一张凭证,也因为能够增值而具有了资本的属性。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制度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所有制是其构造私人资本的前提。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可以根据社会关系和特定的制度安排使公有资产或公有资源转变为公有财产,进而由公有财产转换为公有资本。在坚持公有的前提下,把公有的资源盘活,进行公有产权确权形成公有财产后,公有财产在公有产权下投入到市场中,由资产、财产转变为资本,从而将资产和财产中所蕴含的潜能挖掘出来,普惠于民。事实上,在社会主义公有资源中,有相当大规模的公有资源处于“闲置”状态并没有为所有者带来更多的收益。正如德·索托指出,“没有正规的所有权制度来提取它们的经济潜能,并把它们转化成便于运送和控制的形式,发展中国家和前共产主义国家的资产就像高高地位于安第斯山上的湖水一样,是一堆没有开发出来的潜能”[28]35。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著名的“两山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不是说绿水青山自动变成财富和价值,而是需要一个自然资源的市场化转化和利用的过程,只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前提下,将绿水青山通过某种机制和过程投入市场经济的运行中,由自然资源转变为自然资本、生态资本,生态价值才得以实现,这部分价值是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的财产,属于公有资本。这就是公有资本的构造过程,其他公有资产、公共财产的资本化亦是如此。

构造资本的案例在生活中并不陌生,比如中国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承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但允许农民将土地使用权让渡出去,由此获取收益。土地使用权流转盘活了农村中巨大的资源存量,由一种权利转变成一种资本,一种能够切实为农民带来收益的权力。同样,碳交易市场更加直接地反映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所创造出来的一种二氧化碳的交易机制,这也是资本构造的产物。

(一)构造和发展公有资本的已有基础

公有资本是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资本形式,社会主义公有资本实际上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的经济实体。公有资本具有二重性,既具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下区别其他经济性质的资本特殊本质,也有和其他所有资本相互融通的一般性;
既体现社会主义制度性质,也同其他资本一样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实现公有经济的权益。这样的公有资本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已经产生并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断深化对资源、资产和资本的认识,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公有资本的概念,“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国有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31]427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国有资本的概念,“通过股份制可以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3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管资本”之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方案旨在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突出国有资本运营。同时,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多种资本形式被明确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33]。在我国,不仅要发展国有资本,还要发展集体资本和非公资本,并且推动各类资本之间的相互作用。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资本的存在形式,公有资本是区别于私人资本和非公资本、最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性质的、支撑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资本主体。

尽管国内较早地提出了公有资本,但使用更多的称谓是国有资本。事实上,国有资本并不能从本质上区别不同的社会制度性质,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国有资本,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资本是资本主义国家所有、资产阶级所有的资本。只有公有资本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特有的资本形式,它同私人资本存在最本质的区别。“从逻辑上看,国有资本、国家资产的性质是由国家(国体和政体)的性质决定的,因此,仅从‘国有’这一概念(包括‘政府’这一概念)是无法断定其是属于社会主义性质还是资本主义性质的。”[3]在我国,国有资产日益由资产向资本转化,国有资本成为公有资本的重要形式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公共财富属于人民,公共资源市场化运作转化为公有资本后并没有改变其公有的属性,依然是全体人民和部分劳动者共同的财产。因此,只有公有资本深刻地反映了不同国体和政体下资本的差异,而国有资本并没有体现出资本在制度上的质的差异。

(二)依托公有制经济构造公有资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资本来源于哪里?公有资本产生的母体是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我国宪法总纲第七条和第八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我国的公有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城镇中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此外第九条明确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我国的公有制经济蕴含着巨量的公有资产,还有相当规模的公有资产需要转化为公有财产进而转化为公有资本。只有进入市场体系的公有资产转化为公有资本才会产生经济效益,为全民所有者带来公有财富的增值。

因此,为实现公有资源的保值增值,一方面要继续壮大已有的国有企业和大型央企运行的公有资本,发挥公有资本的引领作用;
另一方面,盘活公有资源,在公有制前提下,明确公有资源的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产权,在此基础上将公有资源投向市场,进行市场化运作和经营,公有资源转变为公有资产进而在运营中形成公有资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哪些公有经济能够在市场框架下运行并成为公有资本,是资本构造主体面临的重大选择。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资本的运行

公有资本和私人资本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运行规律的本质差异,在于资本同劳动的结合方式不同。资本主义制度下,其制度基础是资本雇佣劳动,增值额来自雇佣劳动者剩余劳动的凝结,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对资本增值而言,雇佣工人处于工具性地位,在劳动过程中缺乏自主性和主体性。私人资本的特性是对剩余劳动和对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并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通过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进一步占有更大规模的剩余价值,在这样的资本积累过程中,财富向资本家一极积累,而贫穷向另一极雇佣劳动力积累,造成资本主义社会的两极分化,这是私人资本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积累规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资本是占主导地位的资本形式,它是全体人民或集体劳动者的共同财产,一旦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的资产实现市场化运作,转变为公有资本,其公有的属性并没有改变。只不过全民或集体财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资本的外壳”形式保值增值。公有资本同劳动的结合方式只是采取了“雇佣的形式”,劳动者是自主劳动者,是公有资本和生产资料的主人,他们是劳动过程的主体,在劳动过程中具有主体性和自主性。在公有资本运行过程中,是劳动者运用公有的生产资料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公有资本同自主劳动的结合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资本运行的制度基础,公有资本通过合作社、联合劳动等方式推动公有资产的市场化运营。

公有资本同自主劳动相结合的制度形式,在某种程度上是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对资本的政治经济学的一种胜利,资本被劳动驯服并为我所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资本形式,这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公有资本形式,显然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私人资本。对此马克思曾指出,建立和发展合作社,是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必经阶段,合作运动是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对财产的政治经济学取得的一个更大的胜利,(1)在德文版中不是“财产的政治经济学”,而是“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对这些伟大的社会试验的意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工人们不是在口头上,而是用事实证明:大规模的生产,并且是按照现代科学要求进行的生产,没有那个雇佣工人阶级的雇主阶级也能够进行;
他们证明: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劳动工具不应当被垄断起来作为统治和掠夺工人的工具;
雇佣劳动,也像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34]12-13。在联合劳动的合作社中,平等的协作劳动关系能够避免其他形式存在的弊端,也能避免公有资本作为资本的一些弊端。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源向资产和资本的转化过程中,公有制和公有产权是公有资本形成的重要制度依据。

在公有资本的积累规律方面,公有资本不仅要追求利润,还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其盈利在做了各种社会必要的扣除外,以工资、红利等形式返还给工人。工人以生产资料主人的身份开展自主劳动,劳动者不再是雇佣工人,从理论上看也不会导致两极分化,相反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种制度保障。事实上,在大中型中央企业和公有资本主导的企业中,员工的福利待遇普遍好于私人资本主导的企业。公有资本是在同私人资本、外国资本等非公资本、多种资本的竞争与合作中生存和发展。

在共同富裕目标下,坚持理论与实践创新,探索资本的利用形式同共同富裕目标、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兼容的路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应有之义。从资本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看,国家、制度和各方主体均嵌入其中,资本具有构造性特征。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言,既要实现共同富裕,又要利用资本形式,可以根据资本的构造性特征,将公有资源和公有资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框架中转化为公有资本进而实现保值增值,为全体所有者带来收益。

资本的构造性为经济主体提供了“创新发展”或自由选择的空间,选择什么样的“物”作为资本运行的主体涉及政策的导向。根据国家发展现代经济体系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政府在构造公有资本时应尽量避免“短平快”的产业领域。在实体经济领域发力,使公有资本向卡脖子技术领域投资攻关。

将公有资源和公有资产通过资本构造形成公有资本的创新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制度层面发挥能动性的重要体现。当然,在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下,公有资本的构造生成与发展并未否定非公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公有资本发展壮大能够更好地推动多样化的资本在竞争中谋发展,能够发挥公有资本对非公资本的引导作用,以及公有资本为主体构筑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的作用。

构造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资本,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一个重大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重大创新。邓小平同志谈到建设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时特别强调:“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新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所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摸索。”[31]420马克思没有论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本以及公有资本的问题,只有一边在实践中探索,一边在理论上研究,才会找到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公有资本生成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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