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背景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体制问题研究

赵袁唯嘉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云南 昆明 650033)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教育部门对各大高职都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教学目标和管理。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于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进行了重大部署,相关部门在决议中直面当前中国法治建设研究领域的重要重大问题,并明确地提出了一些新观点、新措施。从新时期的法治视野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体制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要想更好地应对这种挑战,必须从完善学生管理制度、优化学生管理法治环境、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等方面寻求有效的对策。进一步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实现新时代教育任务的重要保证。此外,实施依法治校,有利于学校理清责任,推动高职院校的发展。

(一)促进学生法治意识的进一步增强

在依法治校的背景下,随着我国高职院校的依法治校建设的深入开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如果仍然采用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将学生当作“教育”和“被管理”的对象来管理,已经与当代的学生管理思想相矛盾。如果不运用制度等手段对学生进行制约与服务,将极大地影响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体制工作。综观国外先进的学生管理模式,无不体现着一种“合同精神”,即根据一定的规章制度来为学生提供服务,学生和管理者都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加强学生的管理服务功能,促进学生管理工作中“以生为本”原则的实施。高职院校要借鉴国外先进的学生教育思想,实行依法治校,进一步培育学生的法治观念,培养“法治”的国民素质,使其在今后步入社会时,能更好地贯彻依法治国的思想。

(二)推进学生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化

我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已经施行很长时间,而这段时间里,我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状况发生较大的变化,立法上也出现滞后现象。与此相类似,我国高职院校的校规也有其滞后之处,如涉及学生的管理,多是讲授式的,有些则是泛泛而谈,并不具有可操作性。推动我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体制工作的法治化,可以使相关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可操作性[1]。

(三)创新高职学生管理模式的必然要求

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应遵循依法治校的理念,由人治向法治、由封闭性向开放性、由管理性向服务性转变。因此,必须对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模式进行改革。但由于高职院校学生自身的基础较薄弱,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不强。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者常常把大部分精力和时间都花在化解和防范各种矛盾和问题上,效果不明显。以学生管理的法治化为手段,对学生进行管理,以管理促服务、以灌输为导向、以责罚为说教,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

(四)加强高职学校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

随着高职教育的不断变化,高职教育自身应顺应时代发展,其表现为对学生的管理,即以法治为基础。从近年来本科学生起诉母校的案件可以看出,目前高职院校与学生的主要矛盾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很好,对学生的处罚通常都是由校方来进行,事前通知,事后解释,再到后来的补救。高职院校要转变计划经济的观念,确立学生到学校读书是对人才的投资,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不是管理和被管理,而是服务和被服务的观念。因此,在高职自身发展过程中,要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为学生服务,把高职学生管理纳入“法治”的轨道是不可避免的。

首先,法治是一种相对固定的法律制度。但法治既包括法治,也包括司法、执法、立法,具有相对的动态。无论哪种组织或集团,每个人都必须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因此,高职在对学生进行管理的时候,也要遵守法律,这样才能保证学生对法律有足够的认识,并对自己进行严格监督。德育是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保证他们的爱国热情。要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保证管理的有效性,就必须把法治和德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学校的管理水平。其次,从程序公正和物质公正的角度出发,明确高职在学生管理中应遵循的基本平等原则,从而使高职管理更加规范如公正。如高职的学生管理工作就是对学生的帮助,而这些困难学生的学习成绩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学习成绩。但如今,有些家境富裕的学生却以不正当途径寻求资助。因此,在实施资助过程中,必须对贫困学生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过程的公平性,提高管理质量。最后,鉴于高职法治教育的组织形式比较单一,高职应把法治教育与学生管理、法治建设有机地联系起来,以保证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清晰了解,强化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培养更广泛、更有程序化的管理方式,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快乐的学习氛围。在实际操作中,学校还要对法律程序进行严格的规制,以保证公正和公正,使学生也能树立起科学的法治观念。

(一)依法治校视角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理念面临新挑战

以往的管理流程主要是通过制度建设、管理实践等方式保证管理秩序的正常运行,从而为学校的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学生管理思想是以“为了管而管”为基础,维持正常的校园秩序为起点和落脚点。但是,在依法治校理念指导下,本科学生的管理思想已经把“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等思想融入思想体系中。在全面推进法治进程中,“人权”问题得到更加全面和深刻的理解。因此,在高职实施本科学生管理体制工作时,往往会被学生以“保护人权”的理由拒不合作。又如,有的学生管理者在对学生进行管理时,缺乏法治观念,侵害学生的合法权利,不但没有实现管理的目的,还受到了学生的质疑,因而影响学生的管理工作[2]。

(二)依法治校视角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程序面临新挑战

目前,我国高职的本科学生管理体制工作中,存在着程序上的不符合法治精神,没有相应的保障与约束机制,以致各个方面的违规处理之间的脱节。如某学生起诉学校引起更多的关注,因考试作弊被学校开除后,未被通知。学生没有退学,选择在高职里学习。但是,在即将毕业的时候,学生被告知无法拿到学位证和毕业证,于是,把学校告上了法庭,并最终胜诉。从本案可以看出,一些学校在学生管理程序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受罚后,学生的通知送达程序不规范和不健全,各部门间的脱节,使得整个管理程序出现断裂。在涉及学生的重要事务时,由于衔接不到位,就会丧失法律的保护,使其职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该案例对高职的本科学生管理体制工作来说,具有很好的警示作用,在法治社会中,要健全学生管理流程,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三)依法治校视角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行政权威面临新挑战

在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中,本科学生的法治观念日益增强,法治素养也在逐步提升。但许多高职在实行学生管理的基础上,还停留在原来的校规校规上,不能与时俱进,也不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作为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学校规章制度的滞后现象对本科学生管理体制的权威性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学生管理工作的权威性问题,会导致本科学生管理体制工作处于被动地位。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将会对学生的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会动摇学生的管理基础。

(四)依法治校视角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人员法律素养面临新挑战

高职学生管理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学生管理者的法律知识储备、法律技能的运用和法律素养的提高,将直接影响本科学生管理体制工作。从依法治校的角度看,本科学生管理体制工作要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因此,高职管理者要牢牢记住有关的法规,正确理解和科学把握其内涵和拓展。但是,目前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者大多为非法学类的毕业生,他们的法学知识与普通高职的普通教师并无明显区别[3]。此外,由于学校法律氛围较差,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学习法律的机会,导致高职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普遍偏低。在依法治校中,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体制工作要依法进行,而学生管理工作又要面对自身素质不高的问题,因此只有从各种途径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4]。

(一)处理好校园制度与国家法律间的关系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健全,教育立法也逐渐趋于完善。因此,高职的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法律精神之上。教育立法的健全,为各个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提供一个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同时使学校在制订相应规章制度方面有一定的先进性,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法律的效力,加强学校的管理,实现依法治校。

(二)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建设

在新时期,高职实行依法治校,加强本科学生管理体制工作,建立健全的法治体系。在制度体系中,每个环节、条款要“有法可依”,在制度体系上要充分体现公平的法治精神,同时要顾及学校的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学校要对现行的学生管理制度进行彻底梳理,对一些有矛盾的地方进行修改,对一些没有法律基础的地方进行修改和禁止[5]。

(三)大幅度提升高职院校管理人员法律素养

作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体制工作的主体,高职管理者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将直接关系学校的法治建设。目前高职院校的本科学生管理人才素质普遍偏低。因此,要加强对其法律职业能力的培训,扩大其业务领域,使学生获得更多的学习法律法规的机会[2]。要组织专门的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对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体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促进管理人员在管理中运用法律、法规等方法进行有效管理。另外,管理人员要不断更新管理观念,摒弃落后的管理思想,坚持严管理与主动教育相结合,依法办事,以制度为框架,将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相结合。在强化法治和理论的同时,加强实务应用,以理论学习为基础,实践促进提高,切实提高本科学生管理体制人员的法律素质。

(四)转变高职学生管理理念

首先,要营造一种平等的氛围。保障学生的权利均等,是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推进高职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学校内部各种主体的权利,构建以制度为基础的平等关系,强化行政制约。绝不能忽略学校的法律规定,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往,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礼节、尊重老师与伦理的基础上,更多地注重老师的权威,而非学生的身份。他们往往处在弱势地位,不能真正实现平等,损害了对学生权利的保障。

其次,要坚持以人为中心的思想。在高职的行政工作中,人一直是行政主体,也是学校组织的主体。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也要靠教育。高职的办学目标与办学思想是一致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对待学生问题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尊重自己的权益。在法治与民主的基础上,要解决好高职生的利益问题,优化校园的经营环境,增强学生对学校的认同,以管理推动教育,从而使高职的制度更加健全。同时,学校在制订“以人为本”管理思想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要,把“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贯穿于学校的始终。

最后,要把行政与服务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经营是一种服务的方式。在高职的经营活动中,要明确行政人员的权力与身份。不仅要重视学校的管理,更要重视对学生的教育。高职的管理要灵活,对其进行过多的管制和管理,将会造成很大的阻力。另外,通过对法律观念的研究发现,法律观念的成熟,使学生对管理有了全新的理解。不能过于严格地管制。因此,要改变管理者的思想,从服务的视角来认识和把握学生的需要,合理、合规地进行管理,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与此同时,某些高职的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必须进行改革:一是要改变以往的家长制,鼓励学生与管理者对抗,并设计出更加高效的管理方式,以提升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制约和促进学校的法治建设。

(五)完善高职学生管理制度

首先,从学生管理制度的视角,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学校的具体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在中国,尽管教育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社会整体上,还是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其缺陷体现在很多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典型的问题是在考试中出现。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有效地解决这类问题,而不能把握好处置的力度。因此,要重视规章制度的协调与可操作性,并在教育法及其他法律体系中加以明确的规定。不能只停留在表面,要重视有关措施的落实,要真正提升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其次,要对高职、高职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较普遍的是《高等教育法》,它在很久以前就被采纳了,很多条款都不能很好地满足当前的高职管理。为更好地满足时代发展要求,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宗旨,更好地保障高职学生的合法权益,必须在现实生活中做出相应的调整,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把服务理念融入管理活动中。推进高职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

最后,要完善学校的内部系统。在实施学校行政工作时,往往会形成一种与法律、法规同样有效的特定管理体系,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要保证其正当性,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
制订特定的规则和规则。第二,要保证其合理性。在制订校内规章时,应本着公平、理性的原则,积极征求学生、主管及其他职员的意见。在制定这一制度时,教师要充分考虑对学生权益的保障,使之能更好地贯彻和推行,从而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高职学生管理工作中必须培养强烈的法治意识和人文意识,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确立与学校间的平等关系。以学生的利益为本位,努力建设社会服务型的和谐校园,在学生管理工作中逐步转变过去官场风气严重的学校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强调权利、依法严格办事的良好管理氛围,以及法治化的学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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