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科技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

编者按: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作为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参政党,九三学社始终注重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在科技领域建言献策。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有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战略部署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问题,九三学社中央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十余份提案,聚焦科技发展和自主创新领域的重点问题,积极履职尽责,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力量。本期特刊登部分提案,供读者交流学习。

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中共二十大报告要求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新时代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中共二十大报告所要求的“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有效路径。2019年以来,我国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正在形成并向高端迈进。但由于部分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等原因,产业集群面临“低端锁定”的风险,我国制造业全行业技术创新贡献率平均水平约为40% ,远低于美、日、韩等制造业创新驱动型国家水平(平均70%以上)。我国有57家企业入选全球制造商集团发布的《全球制造500强》,大幅低于美国、日本的133家和85家,且我国企业主体活力和盈利能力仍然不强。同时,国际竞争加剧和国内发展结构演进,也使企业长期面临供应链成本和交易成本压力。

为此,建议:

一、加强政府引导协调。加大对企业高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型产业模式发展;
建立集群内技术转化机构,制定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扶持政策,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与产出;
支持企业加强技术自主研发,提高集群知识转化率;
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参与制定产品国际标准。坚持绩效原则,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产业基金对战略型、高技术类制造业项目投资引领作用,规范和引导社会资本以风险投资等方式进入未来产业领域。增强股债贷税政策联动,促进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发展,鼓励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并购重组。

二、打造自主可控技术体系。发挥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重大技术创新平台作用,聚焦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工业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制造工艺和装备、基础技术检验检测系统等“五基”领域,实施一批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集中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解决我国先进制造业发展中的“卡脖子”问题。聚焦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针对产业发展风险点、空白区加强立法探索,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我国先进制造业集群争夺更多全球话语权。

三、建立技术学习创新机制。借鉴日、欧、美等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相关经验,加强集群网络内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技术转让机构、行业协会之间的相互联系,加快建设行业知识库和大数据平台,促进信息与知识在集群内流动扩散。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通过整合创新要素资源提升成果转化率。依托各地现有制造业创新中心、科创走廊等平台,建设区域创新联合体。

四、强化人才引育政策。采用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形式吸引优秀的海外高科技华人回国,持续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流程便利化办理方式,为国外优秀人才提供绿色创业通道。在基礎教育领域增开科技创新课程,优化高等教育教学大纲设计,增强实践课程;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国家基础科学中心和前沿科学中心,建立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梯队;
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增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

五、加强政策法规支撑。创办企业、政府、研究院所和行业协会组成的评估机构,提升网络化、数据化领域的基础性关键性标准研发制定和试验验证能力,制定企业市场采信标准和产品认证标准。探索构建与产业集群数字化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和“集群式”技术改造。

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中共二十大报告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作了专章阐述,强调要“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当前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需要一大批以战略科学家、卓越工程师等为代表的拔尖创新人才,发挥领军带头作用,使我国在重要科技领域成为全球领跑者,在前沿交叉领域成为开拓者,让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源源不断涌现出来。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决策部署,加快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加快培养出一大批立足国际科技前沿、引领科技自主创新的拔尖创新人才,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为此,建议:

一是用国际一流的创新平台引育优才。依托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载体,打造吸引全球高层次人才的世界级平台,形成人才聚集的“生态圈”,产生“以才聚才”的强磁场效应。发挥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影响力,支持我国科学家牵头组织或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并在相关国际组织担任领导职务,培育更多战略科技领域帅才,提升我国在全球科技领域的话语权。有针对性地围绕创新“搭台子、做梯子”,大力支持青年人才开展探索性、前瞻性和颠覆性科研项目攻关,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培育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好苗子”。

二是用鼓励创新的教育体系培养良才。“人才之成出于学”,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迫切需要统筹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树立崇尚科学与创新的价值导向。要深化教育各阶段、全链条创新人才教培模式改革,优化科学课程及评价体系,加强学生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建设高水平大学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教育)博士蓄水池,为国家加快培养创新人才。积极推动学科交叉研究和交叉学科发展,培育更多创新型学科交叉人才。深化科教、产教融合,建立教育、科研、实践锻炼相结合人才培养体系,把“专业”建在“产业”上,培养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是用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发展人才。生态好则人才聚、事业兴。努力创造让科研人员不受干扰、聚精会神研究攻关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深化人才评价体制改革,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注重考察人才的创新力和贡献度,鼓励科研人员勇闯创新“无人区”。对在重大科学发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能真正解决问题的科研人才,给予更多资源倾斜,加快解决“卡脖子”问题;
对基础研究类人才,给予长期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实施长周期、低频次考核,让科研人才愿意坐、坐得住“冷板凳”,以“十年磨一剑”的执着实现更多“从0到1”的颠覆性突破。

四是用兼容并包的开放政策汇聚英才。开放合作是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进一步加强人才国际交流,以支撑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健全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对引进人才在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国家标准制订等方面提供支持。增加技术移民工作签证类别,进一步扩充外国高端人才认定范围,探索放宽永久居留限制并给予免签入境等待遇。精准对接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用人机构,围绕居留和出入境、医疗、住房、税收、配偶子女安置等方面完善外籍人才服务保障机制,让更多海外优秀人才“愿意来,留得住”,为中国建设科技强国伟大事业贡献才智和力量。

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创新引领作用

科技领军企业是创新型企业中的佼佼者,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时代,我国科技实力正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迈向系统能力提升,科技领军企业作为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重要参与者,适应市场需求进行创新的愿望强烈,正是更好推动这样的转变、跃升和突破的主力军和关键力量。新征程上,要自觉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迫切需要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的优势,广泛凝聚共识,彰显企业担当,以只争朝夕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抢抓全球科技发展先机,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不断凝聚起团结奋进、迈向一流的强大力量。

为此,建议:

一、瞄准市场需求,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导向作用。科技领军企业处于市场最前沿,对新技术需求感知敏锐,应推动科技领军企业成为重大科技方向的提出者和科技成果的应用者,深化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科技任务的“业主制”模式,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在重点领域上“补短板、锻长板”。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整合集聚创新资源,与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等,组成高能级创新联合体,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进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突出龙头牵引,让科技领军企业在带动产业链跃迁上“唱主角”。科技领军企业位于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的核心和“塔尖”,是带动产业链技术创新与迭代升级、打通产学研“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力量。应为科技领军企业提升科技策源能力、创新牵引能力提供制度性支持,引导科技领军企业跨行业、跨领域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探索前沿不确定性技术,积极参与生命、深海、空天等新领域国际规则制定。进一步发挥科技领军企业资源集聚、创新孵化和生态构建方面的引领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协作、资源共享,带动产业创新能力提升。

三、完善政策支持,引导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在基础研究上加大投入。进一步強化科技领军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从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现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对基础研究投入多的企业给予更多支持。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引导性基金,通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资金投入带动企业投入基础前沿研究和技术攻关孵化。

四、汇聚优秀人才,为科技领军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原动力。大力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为企业发现、对接、引进高端人才添助力、聚合力。完善人才“双聘”政策,鼓励科技人才在高校院所和企业间自由流动;
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的科技创新平台面向全球引才聚才;
优化国家及地方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项,提高企业获奖比例,强化对企业创新人才和团队的激励。

五、弘扬创新精神,营造更能激发创新型企业家脱颖而出的生态环境。鼓励企业家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完善企业家参与制定科技创新战略、规划、政策的机制;
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对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要包容审慎;
营造尊重企业家的良好舆论氛围,健全服务企业家的务实工作机制,倾听企业诉求,切实帮助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让更多企业家想创新、敢创新、能创新,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型企业金融资本支持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型企业是未来突破科技“卡脖子”瓶颈,提升国家综合国力的生力军。企业科技创新对有效金融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截至2022年8月31日,在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粤港澳湾区企业占上市企业数的45.6%,高于全国的35.7%和长三角的38.8%,科技创新特征明显。

目前,香港、深圳、广州等城市金融中心指数不断攀升,三地之间的货币跨境流通量不断增大,互设金融机构不断增多,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模式不断丰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三地法律体系、监管调控、金融工具、申请牌照、资金流通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差异明显,尽管香港资本账户开放,但与内地金融市场主要采取“管道型”联通方式,市场化尚不充分,金融机构间合作程度低,可流通金融资本覆盖面有待扩大。另一方面,近年来资本形成效率有所下降,面临储蓄基础薄弱、资本生态多样性不足、产业同质化竞争、资本形成渠道不丰富和成本较高等问题,资本市场创新引领作用难以突出。此外,由于多币种运行,处于中心地位的金融市场尚未有效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企业投资标的品种、资产配置风险对冲工具、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衍生品无法跨区域充分发挥效用。

为此,建议:

一是深化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科技型企业金融资本要素互联互通机制。持续推动深港通机制向纵深发展,探索扩大针对科技型企业的深港通交易权限和交易标的品种,逐步放开或取消交易额度限制。进一步支持有条件的湾区科技型企业到港澳地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统筹好前海、南沙、横琴等区域金融支持科技发展功能,探索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企业私募产品投融资电子化交易平台。强化湾区监管机构协同,适时总结推广好监管沙盒经验,理顺工商、财税、资金融通等监管机构协同机制,着力提升协同效能。

二是探索技术转移机构模式,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资本市场运作机制。积极学习借鉴旧金山湾区和东京湾区以资本推动、搭建技术转移机构促进科研机构、高校专利领域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先进做法,设置专业性独立运营的大学专利技术转移实体组织,探索建立以技术、专利为主的无形资产定价体系。在新技术和新产品进入市场初期,适度扩大政府采购帮助企业度过初期阶段,加速科技成果市场转化,丰富资本市场运作模式。探索粤港澳三方共同筹建、各方互认的湾区科创企业技术、知识产权专业评估机构,推动科创企业技术、知识产权等要素跨区域高效流转。

三是构建澳门跨境资本交易平台,优化金融资本生态。在澳门设立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和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证券交易所,发挥澳门中葡平台和人民币清算中心作用,使澳门金融市场成为中葡跨国投资的金融服务平台,吸引葡语系以及“一带一路”沿线的海外资本到澳门投资,形成境外人民币市场,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生态,促进金融创新,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四是借力资本市场,构建国际创新资本流动通道。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与专业化资本运营平台建立对接机制,突破封锁、迂回中东,建立国际资本合作战略新高地。以粤港澳大湾区专业化资本运营平台为载体,建立国际资本合作战略新高地。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与国外高校及研究机构的合作,建设国际创新创业产业园,探索设立国际联合研发基金、风投基金、科技发展计划、政府间合作协议等多种方式,拓宽科技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国际高端资本市场要素内涵。

强化气凝胶研发应用  提高气凝胶材料产业化水平

气凝胶是一种具有连续三维网络结构、高孔隙率、高孔体积等结构特点的材料,是隔热效果最好的新型绝热节能材料,是工业窑炉、国防军工、绿色建筑、石油化工、生物医药等领域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和产品品质升级的关键材料。《中共中央國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推动气凝胶等新型材料研发应用。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我国2025年与2020年相比,单位GDP能耗降低13.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气凝胶材料是世界上已知的导热系数最低的绝热保温新材料。气凝胶材料替换传统绝热材料能减少40%~50%的管道散热损失。达到同等保温效果,使用气凝胶新材料保温层厚度仅为传统材料的1/3~1/4。强化气凝胶材料研发应用,提高气凝胶材料产业化水平,对于我国早日实现“十四五”节能降耗目标、支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气凝胶材料行业年营业额16~20亿元,占绝热节能材料行业份额不到0.5%,产业体量小,规模化应用少。分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缺乏高层次创新平台,产业创新基础弱。我国气凝胶行业只有建筑材料行业气凝胶材料重点实验室(南京工业大学)、气凝胶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中建材科创新技术研究院)等少量创新平台,缺少气凝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高层次创新平台。

二是气凝胶产业化技术壁垒高,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气凝胶技术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具有较高的产业化技术壁垒。本世纪初,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提升,但由于缺乏国家科技专项的支持,行业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只能依赖自主投入推进产业技术研发,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有限,气凝胶核心技术攻关和工艺装备的国产化进程缓慢。

三是行业标准体系不健全,无法规模化应用。目前,我国仅有《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制品》(GB/T 34336-2017)国家标准一项、《疏水二氧化硅气凝胶粉体》(JC/T 2518-2019)行业标准一项,缺乏行业所需基础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应用标准和验收标准,市场规模化应用受限制。

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气凝胶高层次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力度,夯实创新基础。组织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省级以上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中试示范基地等平台,并在经费、人才评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形成涵盖气凝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方面的高层次创新平台体系,夯实我国气凝胶行业创新基础。

二是强化科技攻关支持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将气凝胶材料研发和应用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给予专项支持。围绕气凝胶材料在工业窑炉、新能源汽车、建筑保温等领域的迫切需求,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突破气凝胶行业的原辅材料限制,研制低成本制备工艺技术和成套装备,培育行业领军人才、科技人才和产业人才,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示范应用,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应用模式,持续增强行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加速气凝胶技术产品规模化应用。加快制定气凝胶相关标准,形成原料、各类产品、测试方法、工程应用、工程验收等系统性气凝胶标准体系;
修订已有的节能和绝热工程设计和验收标准,应涵盖气凝胶材料。加强产品推广,涉及热电、化工、钢铁和水泥等用热体量大、热量损失严重的行业,率先推广使用气凝胶技术产品。提出更高的节能标准,同时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将节能奖励直接补贴到气凝胶材料的应用端,支持气凝胶规模化应用,提升气凝胶产业化水平。

建立完善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配套技术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
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据有关数据,我国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4994个水稻品种中,共有2752个与其他品种遗传相似度大于90%,占比达到55.11%。种植面积最大的粳稻品种“龙粳31”被反复模仿,与其“雷同”的品种达到了141个。这些实质性派生品种消耗大量育种资源,却不能显著提升种业创新发展水平。

为增强我国种业原始创新动力,2022年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被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旨在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激励育种原始创新。目前,实施该制度所必备的配套技术和相关体系不完善。一是缺乏技术标准。除水稻等16种植物外,其他植物均无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技术标准,且已有的技术标准不完整,亟待修订完善。二是缺乏DNA指纹数据库。尽管全国农作物品种DNA指纹库公共平台2022年正式上线运行,但除水稻等少数农作物外,其他作物多缺乏用于鉴定实质性派生品种的DNA指纹数据库,不能充分满足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需要。三是缺乏权威鉴定机构。目前,全国仅有3家研究机构较为完整地掌握了实质性派生品种的DNA鉴定技术,但尚未获得农业农村部或国家林草局等相关部门的认证,无法体现鉴定权威性。

为此,建议:

一、确定首批实施该制度的植物物种清单。由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组织相关部门,尽快确定首批实施该制度的农作物品种,即“首批物种”。首批物种清单宜重点考虑以下四类:一是我国育种水平较高的物种,最大限度降低国外种业巨头利用该制度冲击我国种业。二是向“一带一路”等国家输出种子的物种,激励出口种子创新,尽快形成中国种业的国际竞争力。三是有技术标准、DNA指纹数据库等技术储备的物种,增强该制度的可实施性。四是有代表性的物种,可在粮食作物、蔬菜、花卉、水果、中药材等植物中各选一个代表,为制度的全面实施积累经验。

二、加快制定技术标准。由标准管理部门提供绿色通道,加快首批物种的标准立项、制定与发布进程。技术标准宜采用中国原创且国际领先的技术,最大限度掌握标准制定主动权,合理利用规则降低国外种业巨头对中国种业的冲击,为将来“中国种业标准”引领国际种业创新奠定基础。

三、尽快构建DNA指纹数据库。数据库构建工作量大、耗时长,可重点考虑以下两方面:一是由技术标准制定单位构建数据库,节省数据库构建前的技术标准培训时间。二是确保数据库的法定效力,由农业农村部或国家林草局提供标准样品,按技术标准进行构建。

四、设立和认证专业鉴定机构。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遴选2至3家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机构,进行考核挂牌,解决权威鉴定机构缺乏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篩选第二批机构,并由首批挂牌机构进行培训。

促进新型扩展现实(XR)行业发展

“元宇宙”作为新一轮技术变革的拐点,将带来新的应用浪潮,势必成为全球创新竞争的新高地。作为“元宇宙”最主要的入口和基建设施——新型扩展现实(XR)行业也将迎来崭新的机遇,被认为孕育着继电脑和智能手机后的下一代信息交互平台,是开启web3.0的锁钥之一。XR包括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VR/AR),能够拓展人类感知能力,改变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将会给经济、科技、文化、军事、生活等领域带来深刻影响。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为XR产业赛道完全展开提供了政策保障,能更有效地促进数字经济和高端制造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当前,XR产业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

一是共性技术的底层突破少,与国际水平差距明显。国内企业把新产品上市视为技术创新,片面追求单一的性能参数,缺少对XR产业底层基础与关键的共性技术投入,对产业发展路径和技术创新进程缺乏战略性前瞻研判,基本以跟随Meta、微软等国际企业的技术为主,导致原生态技术稀少,底层技术稀缺,与Meta、微软等国际巨头相比差距明显。2021年上半年发布和上市的XR头显中,没有一款使用国产芯片,XR行业所需的AI算法、注视点、云渲染技术、三维重建、肌电传感等技术也存在明显差距。

二是数字经济监管规则不适应新兴产品。XR产业仅靠几个龙头企业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后期web3.0时代产生大量的用户创作产品与内容,涉及数字产品产权与交易、用户数据与隐私等规则,超出了现有监管规则。如部分交互式运动健身应用,看似是游戏化设计界面,但实际上并不宜被直接当作游戏内容来监管,它们既不具备典型的内容属性,又无法被现有的游戏版号分类所囊括,导致XR设备上的互动内容很难成长起来,XR设备进一步技术创新也很难有基础。

三是国家财税扶持力度不足。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长期资助XR项目,2021年7月投入2.2亿美元新建11个国家人工智能研究所。国内互联网厂商和传统终端厂商,虽然在XR领域中有所投入和探索,但相比先行发达国家,我国对该产业的财税扶持力度不够,产业发展路径也不清晰。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专项规划,突破核心共性技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制定专项产学研规划,以国家科技重点专项形式突破芯片、光学、传感器等底层技术,实现核心技术突破。围绕光波导、注视点、混合渲染、六自由度摄制,眼球追踪等XR产业中关键短板,开展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创新。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综合技术创新联合体,深化与AI、超高清视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

二是优化网络新兴事物的数字监管规则。优化XR产业数字监管规则,建立包容审慎的治理机制,保持市场优势。精准落实反垄断和反资本无序扩张政策,强化个人用户权益与用户数据隐私保护,使数字监管规则既能保护创新,又能维护个人用户权益。

三是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设立XR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面向XR产业的财税支持政策,设立XR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政府母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以财政投资领投,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XR产业。建立XR产业重点项目库,按照自愿申报、动态管理、重点扶持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支持和服务。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享受国家财政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保费补贴、贷款贴息、绩效奖励等扶持。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拓宽XR产业重点项目投融资、交易、合作的渠道。

加快我国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我国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拥有已鉴定的海洋生物20278种,海洋生物提取的蛋白质及氨基酸、维生素等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丰富原料,对推动海洋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制约我国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缺乏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虽然我国已将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但缺少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缺少实施细则类政策,较少关注区域差异,导致区域同质化发展和资源浪费。

二是海洋生物医药研发和转化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缺少国际专利布局,科研机构与企业间尚未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缺少海洋生物医药龙头企业,现有海洋药物研发能力不能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

三是丰富的海洋和生物医药科研与人力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虽然我国生物医药相关高校接近200所,但将海洋生物医药作为重点研究领域并自主设置研究生专业高校仅有2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仅有1个,导致高水平海洋生物医药研发平台和专业人才供给不足,产业研究基础薄弱,产业链和创新链未能充分融合,研发面临巨大的技术和市场风险。

四是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中度较低。我国11个沿海省份只有山东省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度和规模较好,浙江、江苏和广东具备一定规模,其他省份海洋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度较低,药物发现研发环节与生产销售环节联系不紧密。

为此,建议:

一是明确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沿海省份的资源禀赋和技术优势进行分工合作,避免资源浪费和低水平重复。制定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类政策,引导企业、科研院所等机构确定海洋药物研发方向,加大研发投入,利用丰富科研资源实现研发引领。

二是加快完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成果转化及支撑体系。设立海洋生物医药基础研究专项,扩大海洋药物国际专利布局,完善以高校和科研机构等技术源为核心的创新集群。对大型海洋生物医药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加速产业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人才培育与引进,完善“产学研用金介”的合作平台与沟通机制,鼓励社会机构以市场化模式设立中介机构,完善成果转化支撑体系。鼓励设置技术成果转化、产业投资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打通创新链、产业链与资本链的堵点。

三是加快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人才队伍和科研平台建设。支持涉海涉药高校设置海洋药物学交叉学科。注重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提升海洋生物医药技术水平,强化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布局,加強海洋药物的基础与开发研究,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完善、布局合理的海洋生物医药研发体系。设立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化中试服务平台,打造海洋生物资源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核心基地,提高技术共享能力。

四是优化海洋生物医药发展要素配置。优化涉海省份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布局,调整人才和资金在区域间分配,打造特色品牌,扩大市场辐射范围,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深度挖掘海洋生物药用潜力,开发新型药源品种,建立多层次海洋药用资源供给体系。加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鼓励科技人员在产业园区创业,积累竞争优势,促进人才、技术和资金向产业园区集聚。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有力监管,确保法律法规和支持政策落到实处,补齐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断裂的产业链环节,提高产业发展效率,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责任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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