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的关系范文(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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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的关系4篇

第一篇: 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的关系

乡村振兴之路:以发展和公平为目标推进城乡融合

摘 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实质是要以发展和公平为目标促进乡村地区的发展,实现城乡融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到新阶段的新要求,需要在放大关注的光圈同时,在动态中将问题的聚焦更加精准。民族复兴根在乡村,乡村振兴力在农民,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在于激发人性向乡土的回归。中国的现代化,基在乡村,弱也在乡村,政府主导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需要将乡村治理置于社会治理中整体推进,并给予政策和法律的配套保障。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府主导;城乡融合;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并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需要而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任务,制定振兴农村的各项政策和措施,首先是要弄清楚乡村振兴的根本方向和实质。乡村振兴不仅仅是解决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城市有、农村没有”、二者差距太大的问题(刘守英 2017.10.19),而是转变“以城统乡”思路,重新认识和定位乡村价值,推进符合我国农业时代特点和农村发展比较优势、实现城乡融合的农业现代化过程。这既是我们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根本着眼点,也是我们制定实施乡村政策的基本出发点。

一、乡村振兴的实质和核心是要以发展和公平为目标促进乡村地区的发展

按照2016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1.2%,常住城镇户籍比例为57.35%,,尽管城镇化率有了明显提升,但是农村发展的自然条件决定了我国的城镇化率的峰值在65-70%,那也就是说,总会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口是长期生活在农村地区的,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渴望公平正义的社会。然而长期以来的二元结构和工业化、城镇化追求目标造成农村资源的大量流出,空心衰败日趋严重。尤其是滞留在农村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除了老龄化和无文化问题严重外,更为主要的是病残现象严重,在秦巴山区的调研数据显示,患慢性疾病或残疾的人员比例几近50%,贫困户家中有至少一个或两个患慢性病或残疾成员的比例为69%。对于他们来说,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发展问题,是增加收入和改善生活水平和生存环境、实现从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发展和与城市融合,实现社会主义制度下农村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价值追求的公平问题。

虽然相较城镇我国农村地区始终发展落后,但是并非没有自己的发展优势和发展机会。改革开放近40年,城市化和工业化为城市集聚了深厚的能量,完全具备以城带乡,反哺农业,实现乡村与自身价值的增值的条件。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等各项政策的支持为农村持续健康发展打开了通道提供了便利。乡村自在价值的吸引力,以及城市生活节奏压力之下的城市群体对乡村地域风情景观和生活的向往造成的逆城市化现象,使拓展农村生产力发展空间、挖掘乡村综合价值成为可能。以发展和公平为目标促进乡村地区的发展首先要重视乡村自在价值的挖掘。乡村的农业价值无以替代,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国民的食品安全基在乡村。乡村的家园价值是乡村的灵魂,是社会变迁和城市扩张过程中留住乡情、记住乡愁的图文记忆。乡村低密度、亲自然的生态价值对于美丽中国建设有着特殊的启迪作用。其次,打破传统的“三农”要素定位和思维。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融合,运用各种现代的技术和手段发展多种业态,农民不一定就要从事农业生产,从事农业生产的也不一定就得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乡村超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概念,是具有独特文化和景观价值的特定人居形态。第三,重视村民的参与性和受益性。乡村治理是多元主体齐发力、共受益,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和突出体现村民的广泛参与性和受益性。外来主体和资本的合理恰当投入需要以当地村民的需要和利益为先,避免反客为主,形成对乡村的新掠夺而带来新的不公平。最后,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公平与效率是经济发展的主题,但是,考虑到城镇较乡村优越的发展条件、农业曾经为工业做出的牺牲以及改革开放近40年城乡差距的现实,已经产生了明显的公平问题,再考虑到村民当前的劳动能力和知识水平等各方面差异,在发展、公平和效率这三个主题中,乡村振兴战略的战略重点应该是政府主导下的发展与公平[1]。

二、在动态中把握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

十九大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到新阶段的新要求,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目标。与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的概括“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发生了四句话的变化。这是对社会变迁的把握,但归根到底是对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回应,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具体体现。但是从中我们也必须看到乡村发展的目标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乡村振兴的要求也是在不断地生成演化中。“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立足点,主要是要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的综合发展,包括农业生产现代化、农村新型工业化和农村生产服务社会化等内容。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产业的着眼点是生产力布局的宏观领域,体现的是以产业为单位的生产力布局上的社会分工以及彼此之间的利益联系。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这是产业兴旺的方向,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发展道路。相比较之下,我们今天提出的产业兴旺比起生产发展的要求,体现了乡村发展要求更加宏观、更加综合,更具有时代性。乡村政治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的转变,一方面突出体现了当代乡村公共管理变革的理念和价值取向的转变,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从民主形式到治理效果的转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不断进步与文明的最强音。乡村振兴是一个长远目标,社会主义最终是要实现共同富裕。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立足农村的发展现实和国家可投入的支持能力,推动城乡融合的战略重点和实施措施也必然有所不同,因此,从“发展”到“兴旺”,从“宽裕”到“富裕”,充分反映了我国乡村振兴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目标追求的推进与升级,同时将生活富裕放到最后“压轴”,也体现了乡村振兴总目标的落脚点和归宿是要以人为本,以乡村居民的美好生活追求为价值导向。这种美好生活的追求既要求“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同时也要留住乡村绿水青山,系住乡愁。

准确把握乡村发展的动态过程与目标,需要我们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我国农村社会结构庞大,不同地理环境、资源条件以及习俗观念的影响下,农村地区发展极不平衡,不同农村地区的现代化、市场化程度不同,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和总要求下,我们关注的光圈在变大,同时也要将问题的聚焦更加精准。为农业农村的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和活力。第二,乡村振兴的目标实质上就是要最终实现城乡的融合,因此乡村振兴的要求也是与城市的各项产业和各项指标站在同样的高度和同等的要求上。这就为乡村振兴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站在发展的洼地,如何实现与城市同样的目标?乡村要成为与城市并行的发展主体,就必须提速,吸引城市的资源和要素投入,乡村的磁场在哪里?“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农村农业也是肩负重任,既要保证国家的粮食数量安全,也要保证在质量上吃的更安心更安全,如何为农业农村保驾护航?

三、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在于人性向乡土的回归

民族复兴根在乡村,乡村振兴力在农民。乡村振兴战略是惠及亿万农民的德政工程,农民应成为最重要的依靠力量,他们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更是乡村振兴的参与者,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乡村振兴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陕西省西安地区L县B村是2017年陕西最美十大乡村之一,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人文历史底蕴,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尽管如此仍有约三人之一的人口在外打工,与之相邻的M村和Y村等其他村落则基本空心化,篱落无人过,唯有蜓蝶飞,滞留在村里的基本都是老弱幼群体。B村的发展机遇来自于2014年县里拨款重点扶持村的犹豫徘徊和退缩,村支书在村70%村民的表决支持下争取到3000万的财政拨款,同时以农户“三资”为股份,组建村股份有限合作社,大力发展各项产业。这既需要村领头羊的人龙勇气与胆识,也需要村民的人心支持与鼓舞。“村官也不一定都可塑,乡村振兴最需要综合性的人才,B村有着关于源远流长的文化传说故事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也有已基本成型的产业项目,但是就是缺乏人才,缺乏综合性可塑人才”, B村办公室负责人如是说。 人龙不在、人气不旺、人心不齐、人志不高、人力不强成为乡村振兴的障碍,乡村振兴的成败在于能否促进人地高效结合,而乡村人地高效结合之关键又在于人性向乡土回归的主动性。

经济基础决定包括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等在内的上层建筑。因此,要加速小农经济结构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社会化大生产可以增进彼此的沟通,开阔视野,从而挖掘农民对农村农业的发展智慧。同时,要增加对发展农村农业的财政补贴。收入水平的实际差距导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鼓励农民工以及城镇居民乡村创业、发展产业的财政激励机制和补贴机制将会形成农村的磁场作用。另一方面,要唤醒人们的乡土价值观。媒体的思想引领和舆论导向作用首先不容忽视。习总书记主持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时强调: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必须姓党。用笔杆子唤起整个社会尤其是农民阶级对乡村、传统和土地的深层认知与情感依附,形成巨大的感召力、凝聚力,激发人们振兴乡村的精神、志气、信仰和勇气。农耕生产及其其中的文化理念关乎人类的生存质量,因此,在涉及农林牧副渔等技术层面以经济激励机制引进大量人才之外的价值观层面,需要大力挖掘乡村土壤,组织乡村振兴的各种实践活动和研究社团,激发民众文化意识形态中固有的隐性的乡土价值观,通过发行相关信息刊物,举办摄影比赛以及发行作品集等活动,将乡村个性的土壤以“配方”新颖、“工艺”精湛、“包装”时尚有特色的形式加以展现,让整个社会在乡土文化活动中认同乡土价值,拉近人与乡土的距离,延续传统的生存智慧,既促进了产业,发展了经济,也增强文化的自觉、自信和自强,促进城乡的相互认同与融合。乡土价值观的的重塑和村民力量的动员必须以有效完善的法律条文和政策制度作为保障,并须努力构建相应的经济激励机制[2]。

四、政府主导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选择,是实现城乡发展零距离和融合的第一发力点,也是实现本世纪中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环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中国的现代化,根在农村。“洪范八政,食为政首”。农业农村是涉及国家粮食安全并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永恒课题。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一个国家只有立足粮食基本自给,才能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进而才能掌控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要进一步明确粮食安全的工作重点,合理配置资源,集中力量首先把最基本最重要的保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中国的现代化,弱也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城乡经济和社会得到显著发展,然而受土地的约束,农民增收缓慢且难以持续,加之城乡分割的行政管理制度、政策的城市偏好,以及政府对农副产品价格的控制、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歧视等城市偏向政策,城乡差距有扩大趋势[3],乡村日趋凋敝。“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农业农村的滞后现状成为城乡融合和实现现代化奋斗目标的最大障碍。

农村农业优先发展,需要注重乡村的主体地位和政府引导的主导作用。乡村不再是被动地接受城市的带动和辐射,而是站在与城市平等的地位,立足乡村的比较发展优势,建立可持续的内生增长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当然平等的地位并不意味着同样的起点。历史以往的战略选择所造成的农村劣势发展条件拉大了城乡之间的距离,乡村振兴战略中所隐含的平等公正的价值理念需要政府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不遗余力才能实现。一方面,要推动治理整合。乡村振兴不能单靠乡村治理机制去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目标,乡村治理是整个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将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环,与整个的社会治理共同设计,避免“孤岛”效应,才能有效实现与城市、与整个社会的融合。必须有效实现国家、农村社区和市场的力量整合,形成三者的良性互动。鼓励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走进农村,大力发展符合农村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利用乡村留守劳动力,吸引外流劳动力,完善和成熟农村市场,实现更快的资本积累,实现乡村与城市的零距离。另一方面,政策和立法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两种基本规范形式。政策作为制度体系的一部分,能够有效弥补农村市场机制的不足,合理配置农业农村发展资源,促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的实现。政策的权威性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发挥着方向性和指导性的重要作用,但却不能代替立法制度的特殊优势。乡村振兴需要多元主体聚合力、齐发力,就必须要通过法律法规明确不同主体的责、权、利、效关系,甚至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专门性的立法或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通过立法与政策的配套融合,协同作用,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效率和发展过程中不同主体的利益分配,约束利益主体有所为有所不为,顺利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和全面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4]。

参考文献:

[1] 曹桂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三个主题与战略重点选择——兼论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J].南开经济.2000(06):73-81.

[2] 宋瑞.《乡村复兴视角下的乡村旅游》[J].中国发展观察.2017(15):36-39.

[3] 陈斌开,林毅夫.《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城市化和城乡工资差距》[J]. 南开经济研究. 2010(01)3-19.

[4] 王三秀.《中国政府反贫困规范重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144-151.

第二篇: 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的关系

成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十大重点工程”和“五项重点改革”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成委发〔2017〕34号)精神,全面落实成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大会各项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十大重点工程”和“五项重点改革”落地落实,努力探索成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大项目工程,抓好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化为物化投资、形象进度,使现代城乡规划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功能布局更加优化、新型城乡形态更加凸显、现代农业生态圈加快构建、新型城乡社区治理更加有序,实现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社区治理、公共服务融合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大力实施“十大重点工程”

(一)实施全域乡村规划提升工程。坚持“多规合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对全域乡村进行全面规划、系统设计。(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1. 编制乡村振兴战略空间发展规划。健全“多规合一”规划管理机制,实现规划编制全覆盖,编制《成都市乡村振兴战略空间发展规划》,指导各区(市)县编制乡村振兴战略空间发展规划。健全乡村规划建设审批管理体制机制,制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工作手册》。2018年完成《成都市镇(乡)村规划技术导则》修订。组织开展2018年优秀乡村规划方案评选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市农林科学院)

2. 编制乡村振兴示范走廊规划。以园区为核心,以资源为依托,以“西控”区域成都天府新区、温江区、郫都区、都江堰市、崇州市等8个区(市)县为重点,编制《成都市乡村振兴示范走廊规划》,2018年3月底前编制1条示范走廊规划、6月底前编制市域其他2条示范走廊规划。指导相关区(市)县编制辖区内示范段实施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市农林科学院)

3. 完善乡村规划师管理制度。实施乡村规划师驻镇计划,建立乡村规划师分片(跨乡镇)小组联审制度,探索乡村规划师与社区发展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2018年完成第八批乡村规划师招募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市新经济委)

(二)实施特色镇(街区)建设工程。打破原有行政区划和城镇体系,选择重要产业功能区、轨道交通枢纽、重要交通功能节点、有基础的建制镇等,规划建设100个规模在3平方公里至5平方公里的特色镇(街区)。到2022年,形成产业集聚、功能复合、连城带村、能级凸显的特色镇(街区)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建委)

1. 建立健全特色镇(街区)规划管理机制。健全规划建设标准体系,编制特色镇(街区)建设方案、技术导则。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专项监测。制定特色镇(街区)建设总体方案,启动特色镇(街区)规划编制工作;2018年构建形成完备的特色镇(街区)规划建设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成调队)

2. 提升特色镇(街区)集聚功能。优化轨道线路及站点向特色镇(街区)布局,增设高速路、快速路出入口,实现特色镇(街区)全接入。指导特色镇(街区)发展专一适镇特色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跨界融合。2019年启动特色镇(街区)建设40个;2020年启动特色镇(街区)建设 40个;2021年启动特色镇(街区)建设20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投促委、市旅游局)

3. 创新特色镇(街区)开发模式。加快设立特色镇(街区)建设发展基金,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开发、建设和管理。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实施办法,引导国企、民企、外资等各类市场主体通过PPP等模式,参与特色镇(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统筹整合财政、土地、金融和政策等各类资源,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有机组合,建立“以丰补歉”的项目综合收益平衡机制。引导农民通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方式参与特色镇(街区)建设,使特色镇(街区)建设模式由“政府输血”变为“市场造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投促委、市金融工作局)

4. 组织开展试点示范。采取“特色镇(街区)+林盘+农业园区”“特色镇(街区)+林盘+景区”“特色镇(街区)+林盘+产业园”等模式,分类探索园区型、景区型、农业型等特色镇(街区)建设路径。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示范镇(街区)创建,打造一批特色镇(街区)品牌。2018年启动特色镇(街区)示范建设20个;到2022年,打造AAA级特色镇30个、AAAA级天府古镇10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

(三)实施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程。坚持以绿色田园为本底、自然山水为映衬、天府文化为内核,系统规划打造一批形态优美、特色鲜明、魅力独具的川西林盘,形成林在田中、院在林中的新型林盘聚落体系,努力使川西林盘成为成都旅游的靓丽名片和田园景观的璀璨明珠。(牵头单位:市建委)

1. 开展川西林盘调查摸底。全面梳理掌握林盘的发展现状、资源条件,确定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任务,细化以“整田、护林、理水、改院”等为主要内容的保护修复措施,促进川西林盘外部风貌塑造和内部功能提升。2018年6月前制定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程总体方案,编制完成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建设技术导则。(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

2. 开展川西林盘规划设计大赛。通过比选的方式,评选出一批优秀的规划设计,为全市不同区域的川西林盘打造提供各具特色的蓝图样板。2018年启动全市第一届川西林盘规划设计大赛。(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

3. 组织开展试点示范。采取分步推进的办法,科学确定各阶段的试点示范点位,积极探索旅游型、商务型、文创型、博览型、社团型等现代特色林盘新路径。2018年选择100个川西林盘作为试点示范;2019年启动川西林盘建设300个;2020年启动川西林盘建设400个;2021年启动川西林盘建设200个。(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

(四)实施大地景观再造工程。以生态修复和节约集约用地为目标,以土地综合整治为载体,以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实施大地景观再造工程,重现天府之国壮美秀丽景色。(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1. 再造都江堰精华灌区大地景观。健全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按照田网、渠网、路网、林网和服务网、信息化网、设施用地网“七网”配套标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现代农业基地景观。在都江堰市胥家镇、天马镇、崇义镇、聚源镇范围内分期分批实施都江堰精华灌区景观建设项目,打造享誉全国的都江堰水生态文化示范区。到2022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50万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

2. 再造龙泉山绿色低碳生态森林景观。结合《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总体概念规划》,在龙泉山脉涉及区域开展低碳土地综合整治,根据功能分区开展生态修复、景观再造,恢复和提升项目区植被和水系生态系统。2020年前完成龙泉山绿色低碳生态土地整治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市农林科学院)

3. 再造旅游航空沿线旅游景观。依托大邑县安仁古镇,将大邑县五星村、青棡村、民安社区作为示范项目,打造旅游新景观。以双流区胜利镇、黄水镇等作为沿航空廊道重点示范区,进行大地景观再造。2020年前完成旅游航空沿线旅游景观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农委、市旅游局)

(五)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持续推进治水、治土、治霾、增绿和“百镇千村”景观化建设行动,加快建设天府绿道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现代化水平,努力把农村建设成为城市最大、最美的公园。(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1. 全面提升农村环境风貌。结合实施特色镇(街区)建设工程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以林盘院落重塑,风貌改造和节点打造为主要内容开展村镇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改造提升传统民居、老旧院落,有效管控建筑立面风格,梳理保护古树林竹,加强环境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

2. 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电等项目建设,实施治霾十条、治水十条、治土十条、增绿十条,整治农村区域环卫设施不足、维护管理不到位、物料乱堆、污水乱排、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推动“厕所革命”向乡村延伸,推广无害化厕所配套建设,力争2020年农村改厕完成全覆盖。深化“百村容貌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每年命名一批绿色小镇、绿色园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环境友好型学校、最美家庭。(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卫计委)

3. 全面重塑农村农业形态。全面修复水土流失、废弃矿场、工程创面等区域植被,到2022年,修复生态受损区15万亩。坚持自治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提升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到2022年,培训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服务人员不少于15000人次。提升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塑造业态完善、交通便利、秩序井然的“美丽田园”。(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

(六)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工程。加强对农产品标识、产地、质量、包装、品牌的创意设计,大力推进品牌创造、输出和营销,打造更多农业“品牌梦工厂”,把成都建设成为农业品牌的设计之城、以品牌运作资源的农产品集散之城。到2022年,培育绿色高端农业品牌100个。(牵头单位:市农委)

1. 实施品牌价值体系构建行动。健全“天府源”市级公用品牌竞争性准入机制,制定《成都市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每年新增限准入农产品100个。建立县级区域公用品牌名录库,将金堂“田岭涧”、崇州“稻虾藕遇”等区域公用品牌纳入名录库重点培育,重点打造10个优秀县级区域公用品牌。建立企业品牌资源库,每年对入库品牌企业提供专家“一对一”品牌服务不少于10次,以做亮特色农产品品牌、休闲农业品牌、农产品精深加工品牌为重点,打造百强品牌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

2. 实施品牌生产体系构建行动。围绕调味品、方便(休闲)食品、茶业、酒类等成都特色优质农产品,完善生产基地建设、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等标准,形成“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生产体系。鼓励品牌龙头企业开展良好农业规范、“三品一标”和环境认证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标准认证。到2022年,新增农业标准化基地100万亩。(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林业园林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

3. 实施品牌营销体系构建行动。强化品牌创意设计,推进品牌创造、品牌输出和品牌营销,加快四川天府农业博览园建设,办好全国蔬菜博览会和中国·成都国际都市现代农业博览会,打造农业品牌会展之城。每年组织参加美国夏季食品展、香港国际茶展暨美食博览、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等知名品牌展会不少于8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博览局)

(七)实施乡村人才培育集聚工程。强化农村专业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后备干部引进培育,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委组织部)

1. 实施农村专业人才引进培育行动。建立急需紧缺“人才资源库”,重点加强乡村规划、设计、建筑、文创、旅游、金融、互联网、营销、品牌等专业人才引进培育。探索建立都市现代农业首席专家制度,组建“成都农业智库”,支持各类专家在蓉建基地、建工作站。到2022年,引进顶尖知名专家学者50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000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2.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健全选拔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机制,壮大农业职业经理人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鼓励农业科技人员、返乡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创新创业。到2022年,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5万名,其中农业职业经理人2.5万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3. 实施千村万人村(社区)后备干部孵化行动。从严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为每个村(社区)至少动态培养储备1名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和2名“两委”委员后备干部,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导师制”,每年举办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2期。对全市动态培养储备的5千名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和1万名“两委”委员后备干部轮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委编办、市民政局)

(八)实施农民增收促进工程。深化落实农民增收区(市)县委书记、区(市)县长负责制,鼓励农民参与特色镇(街区)、川西林盘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现多渠道增收。到2018年底,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100元;到2022年底,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000元。(牵头单位:市农委)

1. 实施农民财产性增收促进行动。以产权为纽带,引导农民盘活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和农村房屋使用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鼓励农民集体自主开发或通过联营、入股、出租等方式撬动社会资金共同开发集体建设用地。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探索建立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收益分享机制。鼓励农户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商文旅新业态。农民财产性收入年均增幅在13%以上,2022年达到3700元。(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金融工作局、成都产业集团、成都农交所)

2. 实施农民工资性增收促进行动。健全农民就业促进服务体系,强化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加强与东中部地区和我市市区内用工单位的协调,强化劳务输出。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资性收入年均增幅在7%以上,2022年达到16000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局)

3. 实施农民经营性增收促进行动。加快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大力培育农商文旅融合新业态,聚焦聚力提升农业经济性。完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机制,鼓励农户以产品、资金、技术、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与新型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分享现代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农民经营性收入年均增幅在9%以上,2022年达到7800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局)

4. 实施农民转移性增收促进行动。全面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规模化经营补贴和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等中央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通过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以量化到户的方式扩宽增收渠道。依法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落实养老产业发展各项政策。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深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域统筹。农民转移性收入年均增幅在7.5%以上,2022年达到450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园林局)

(九)实施农村文化现代化建设工程。传承弘扬乡风淳朴、邻里守望、友善互助、开放包容的文化特质,赋予更多新时代现代文化内涵,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恒久精神力量和丰厚道德滋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1. 深化乡村公民道德建设。修订完善乡规民约,加强家规家风建设,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每月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每年开展“成都好人·最美人物”系列先进典型人物评选,每两年开展道德模范评选系列活动,出台《成都市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办法》。开展“天府成都新乡贤”评选,发挥新乡贤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

2. 大力推进乡村文明创建。建立健全“三美”“四好”示范村和文明村(镇)、文明院落、文明家庭创建方案和标准,并将创建情况纳入全市综合文明指数测评范围。每年命名一批县级以上“三美”“四好”示范村和文明村(镇)、文明院落、文明家庭。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2018年达到40%、2019年达到50%、2020年达到60%。(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

3. 扩大公共文化有效供给。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史馆、文化长廊等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建立“成都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平台”和“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绩效管理平台”。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2019年全面完成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有县级图书馆成为国家一级馆;到2020年,所有县级文化馆成为国家一级馆,县级文化馆、图书馆100%实行总分馆制。(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文广新局、市大数据办)

4. 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常年不定期开展音乐、舞蹈、书画、戏曲等不同艺术门类的创作、表演专题培训和帮扶指导,培育基层艺术骨干。深化群众文化“百千万工程”,推广“文化暖心驿站”,壮大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城乡文艺结对机制,赴结对帮扶和采风创作联系点开展活动。推进“天府文化进乡村” 行动,设立天府文化图书角、讨论角,开展天府龙门阵、坝坝会、百姓故事会、悦润农家读书会,培育“一县一品牌、一镇一亮点、一村一特色”文体活动品牌。每年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1000场。(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

(十)实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程。坚持党建引领,加快构建科学的组织动员体系、法治的管理运行体系、精准的引领服务体系、专业的人才支撑体系、严格的权责约束体系,建成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实现城市综合实力争先进位与人民生活品质改进提升相得益彰。(牵头单位:市委社治委)

1. 完善社区发展治理体系。贯彻落实《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拓展社区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服务功能。完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构建专项资金与激励资金并行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经费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商务委)

2. 大力提升社区服务能力。规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制定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服务标准,编制《成都市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标准体系》,完善规范社区公用设施,提升社区服务实效。按照每百户居民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发展社区电商、社区金融、物业增值服务,打造一批“互联网+”便民服务示范点,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成都商物投集团)

3. 完善乡村社区发展治理机制。理顺乡镇(街道)和社区职能,落实社区“减负十条”,促进社区更好履行发展居民自治、教育引导群众、协助公共服务、统筹社会服务职能。健全多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居民需求的社区社会组织和自组织。(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市投促委)

三、大力推进 “五项重点改革”

(一)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在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产业链上着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到2022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元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70%,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分别达到1.5万元和5万元。(牵头单位:市农委)

1. 重塑农业经济地理。注重全域、突出“西控”,推动农产品深加工、都市休闲农业、农村电商、森林康养、农产品物流、绿色种养等六大重点产业合理布局,带动建设300万亩特色农产品优势区、332万亩国家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科学布局现代农业功能区,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六大重点产业园建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态圈。2019年完成全市现代农业功能区划定工作;到2022年,打造形成食品饮料、休闲旅游、农产品物流、农村电商和饲料加工5个千亿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新经济委)

2. 推进农商文旅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农业+旅游”“农业+文创”“农业+康养”“农业+会展”行动,培育壮大农商文旅融合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到2022年,提升建设特色主题民宿200个、特色文化酒店100个、农业文化创意基地200个、森林康养基地50个,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100%,农商文旅融合新产业新业态产值突破15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口岸物流办、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新经济委)

3. 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行动。争创成都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建设国家成都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推动中国农科院在蓉院士工作站、研发机构、产业科研基地项目和中国林科院、中国水科院合作项目落地,引进农业高新企业总部和研发总部落户,打造以农业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等十大农业科学工程为支撑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到2022年,引进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团队100个,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1000项;建立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30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局)

4.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实施“五个一百”建设行动,建设100万亩高标准农田、100万亩标准化农业基地、100万亩现代林产业示范基地、100万亩种养循环农业基地、100万亩灌区现代化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基地。制定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计划,深入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促进农药化肥减量控害。深化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全域推进农产品溯源平台和“成都智慧动监”系统建设。到2022年,“三品一标”认证达到14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新经济委)

5. 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广“农业共营制”为重点的土地股份合作、租赁流转、土地托管等经营方式,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抓住“蓉欧+”发展机遇,加快建设国际大宗农产品现货双向交易平台、粮食肉类等重要农产品进境指定口岸,支持创建农业出口备案基地和农产品出口示范区,辐射带动省内外生产基地建设。到2022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80%,发展2家过千亿、20家过百亿、50家过十亿重点龙头企业,新培育10家以上龙头企业首发上市;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1.8万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口岸物流办、市林业园林局、市工商局)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有利于完善农村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等资源、激发资源要素活力的改革方向,大力推进以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机制为重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22年,基本形成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牵头单位:市农委)

1.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依法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探索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有效路径,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房管局)

2.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全面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推进集体成员和股权静态管理,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引导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将农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

3.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机制。以“一个交易平台、四级服务体系”为切入点,构建全域覆盖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健全交易登记、鉴证、金融等服务。推动成都农交所与省内市州统一联网,加强与西南省市对接合作,打造区域性农村要素交易中心、专业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综合性农业农村改革平台、特色性农村产权金融平台。(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金融工作局、成都农交所)

4.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依法确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特殊法人),引导村集体利用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组建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通过发展规模经营、盘活闲置资产、开展土地整治、发展农村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到2022年,村(组)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工作局、成都产业集团、成都农交所)

(三)深化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打通金融血脉,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支撑。(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1. 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分类推进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网点服务。完善农村产权担保、收储、交易服务体系。健全成都市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持续开展信用镇、村、户评定,扩大对信用户授信规模。到2022年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工商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成都产业集团、成都农交所)

2. 推进金融产品创新。以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为重点,发展担保贷款、小额信用贷款、职业经理人信用贷款等涉农信贷产品,扩大涉农融资规模。支持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支持中小特色农业企业通过天府(四川)股权交易中心实现股权挂牌交易。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绿色”信贷专项金融债券等。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成都产业集团、成都农交所)

3. 完善“农贷通”金融服务平台。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中心(站)建设,整合农村产权、农业政策、农村金融、农村电商等资源,拓展“农贷通”政策咨询、产权流转、融资供需对接、金融风险分担、信用信息共享等功能,打造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全国样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成都产业集团、成都金控集团、成都农交所)

(四)深化公共产品服务生产供给机制改革。以发挥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提高公共产品生产供给效率、促进共建共享为着力点,转方式、调结构、建平台,引导社会资本不断投入农业农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

1. 优化供给结构和质量。创新教育服务供给,持续深化“区域教育联盟”建设,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完善城市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的对口帮扶制度。创新就业服务供给,健全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及政策扶持机制。创新社会保险服务供给,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创新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机制,强化农村基层疾病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乡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社会服务供给,加强村级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平台覆盖率。创新文化体育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和“运动成都”全民建设运动品牌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

2. 创新管理和经营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开展农村公共产品服务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试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升农村公共产品服务供给效率。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完善指导目录、操作细则、绩效评估等管理制度,探索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价格机制。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培育壮大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产品经营,逐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供给的主体格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

3. 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对现行支农政策进行逐项梳理,实行财政支农政策清单管理,坚持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取消、调整、存续的重要依据,建立财政涉农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对财政支农政策按照公益类、准公益类、竞争类等类别进行科学分类,分类别选取部分项目进行转变财政投入方式试点,重点鼓励和引导预算单位将支农投入以股份、基金、购买服务、担保、贴息等方式植入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成都产业集团)

(五)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遵循特大城市发展规律和乡村社会变迁自然规律,顺应城乡融合发展新要求,切实增强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动性,逐步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扁平高效的城乡管理组织架构。(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1. 减少管理层级。依法有序推进合乡并镇和镇改街道、合村并组和村改社区。2018年按照《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优化调整的意见》,开展功能区内合乡并镇和镇改街道工作,推进合村并组和村改社区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社治委、市民政局)

2. 创新管理方式。开展建立现代农业功能区建设管理体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点,探索组建现代农业功能区管委会和投资公司,构建“管委会+投资公司”运营模式,统筹功能区规划建设、产业布局、环境营造、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等经济管理职能,2018年在崇州市和新津县启动试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社治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投促委、市新经济委)

3. 转变管理职能。优化调整乡镇(街道)职能,组织实施转变乡镇(街道)职能优化机构设置,突出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区平安等职能,推动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重心下沉。加快村级“政经分离”,让集体经济组织专注发展,让自治组织专注社区治理。2018年制定《关于转变乡镇(街道)职能促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社治委、市民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研究有关重大举措、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将“十大重点工程”和“五项重点改革”作为“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市)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十大重点工程”和“五项重点改革”落地落实。

(二)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财政资金对“十大重点工程”和“五项重点改革”的投入力度,强化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科学配置利用各类资源要素,综合采取股权投资、购买服务、担保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市场主体投资农业农村发展项目的支持,广泛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

(三)突出项目支撑。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项目意识,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组织实施“十大重点工程”和“五项重点改革”,切实做到发展规划、政策举措、阶段任务、工作路径都以项目为依托。强化招商引资与投资促进,精心策划具有牵引力的重大项目,强化要素保障,实行挂图作战,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十大重点工程”和“五项重点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动各项任务取得实效。创新宣传方式,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信息推送,充分展示乡村振兴发展的新成果新成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三篇: 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的关系

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下的乡村振兴之路

钟怀宇[1]

【期刊名称】《《先锋》》

【年(卷),期】2019(000)008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40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40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城乡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基本前提条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必然是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和目标,都必须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思路下才能达到。

【总页数】2页(P.46-47)

【关键词】乡村振兴; 城乡融合发展; 乡村治理体制; 乡村振兴战略; 家庭农场; 产业兴旺; 空间发展规划

【作者】钟怀宇[1]

【作者单位】[1]成都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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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的关系

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下的乡村振兴之路
作者:钟怀宇
来源:《先锋》2019年第08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40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40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城乡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基本前提条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必然是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和目标,都必须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思路下才能达到。

        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下的乡村振兴,就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围绕强化“钱、地、人”等要素的供给,抓住关键环节,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体而言,应做到以下五点:

        第一,以规划为引领,将发展规划全覆盖于城乡,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融合发展。

        将发展规划延伸至农村,这是以前经济社会发展中所未曾广泛实施的工作。新时期,城市化、工业化等现代化发展需要强劲的乡村发展支持,而乡村的发展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乡村发展纳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范围之内,其要义是以城乡融合发展的态势,消除现代化发展的各种障碍,实现城乡的共同发展和平衡发展。因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在城乡融合发展理念下实现乡村发展规划先行。加强规划管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地方党委和政府要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上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第二,深化改革,破除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乡村振兴的制度性供给。

        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一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要素城乡平等交换机制,加快释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红利。二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三要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造就更多乡土人才,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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