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状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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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状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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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状况自查报告 2016-02-15 浏览:分享人:汪月乐手机版

  下面是我们本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状况自查报告。供大家参阅!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局按照上级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迅速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交提高认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意见文件下发后,我局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先后召开局党组、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房管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精神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通过办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公益广告牌等形式,营造全局上下学习的氛围。认真开展“抓典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专项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依法行政不严、执行能力不强、干群关系不密切等问题;把学习和贯彻中央

 “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认清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改进作风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持续有力地推进房管事业工作开展。

 2、突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切实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在组织会议、检查考核、调查研究、公务接待、机关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一是坚持一切从简,精简各类会议、文件,尽量减少低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二是大力推行节约型机关建设,尽量减少公务接待,降低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节约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三是扎实做好节假日厉行节约各项工作,按照上级精神要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理念,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红包”一拒、二退、三上交。

 3、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群众举报投诉处理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明确了抓落实的要求、措施、考核办法及责任。做到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与局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与专项工作相结合,加强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地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

 自律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效果的落实,有效地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落到实处,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为。

 1、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工作创新还不够,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2、在公务接待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

 3、在厉行勤俭节约教育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1、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纪委督察的帮助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把思想统一到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

 3、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4、进一步加强纠“四风”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完成中心工作任务。

 按照总局《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区局具体部署,我分局按照工作实际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全国税务系

 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以及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这三个方面 16 项内容进行了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及监督办法,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分局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各项纪律。一是利用局办公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三是注重提高效用,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尽可能合并召开,精简会议材料,空话、套话明显减少;三是强化制度落实,遵守各项纪律,不设小金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分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为税不廉”、公款吃喝、纵酒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主要负责人做出《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等报告,并签订《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书》等承诺书,分局没有违反“禁酒令”和无故迟到、旷工现象等政治、组织、财经、工作纪律等情况。

 2.总局“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的落实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总局“扎根工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对“三个三”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学习宣传,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正风肃纪,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并在年初走访部分纳税人,了解税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内部加强素质教育,增加培训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强化服务意识,全员全程全方位服务纳税人;狠抓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努力实现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解决执法服务中的难题。

 3.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情况,所属培训中心等相关机构清理检查的情况:坚持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原则上在分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分局没有培训中心设置。

 4.保持防范和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对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行为的惩戒和问责情况:反对、遏制“四风”,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艰巨政治任务,我分局注重狠抓落实和持之以恒。分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每个党员干部都及时主动对照自查“四风”情况,科学分

 析“四风”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夯实作风建设基础,回答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纳税人基础和力量源泉。同时,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正风肃纪。没有发现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行为。

 5.对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开展整治,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我分局没有出现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但我们仍然会以通报案例为鉴,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把行风评议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狠抓行风建设。一方面,我们将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自觉把行风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我们将通过强化岗位练兵,改善服务质量,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经济发展。

 6.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分局班子成员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分局纳税服务质效进行调研,并形成《以群众路线指引纳税服务工作》的调研文章,参加区税务学会的研讨。同时,对外公布各自办公室、手机号码方便纳税人的联系,接受纳税人监督,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难题。

 (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发布施行后,区国税局对全区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我分局也按照相应要求进行了学习贯彻。我们充分理解和认识到《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是规范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规定,是坚持从严治队、从严治税的重要举措,通过领导干部自己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增强贯彻落实《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分局班子自觉遵守规定,实行“一岗两责”,增强法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不越红线,不碰纪律高压线,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求干部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党风廉政不出问题。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分工调整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落实情况:分局负责人能按照区局要求,对分局工作进行分工,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并落实末位发言制度。分局局长负责分局全面工作,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征管科、政策法

 规科、收入核算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另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纳服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

 3.廉政准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执行情况:分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准则,落实组织生活会等要求,并在个人发生重大事项,如购房、购车等事项上及时进行重大事项报告。

 4 .干部轮岗、交流规定的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方面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情况:分局人事均按照区局的要求进行。

 5.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上报事项的报告情况:分局负责人带头严格执行,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涉及的事项根据实际进行了上报。

 (三)内控机制建设情况

 1.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情况:分局按照区局的内控机制要求进行管理,确立分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内控机制建设负全责,并确定一名副局长作为该项工作的联络员,负责工作情况的汇总和报送,并对税收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中涉及到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严格按照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分工,明确抓内控机制建设的具体责任。此外,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学习内控机制建设的基本作用、基本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干部参与风险防范工作的主

 动性和积极性。

 2.各职能部门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各项内控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参与的情况:分局作为二级权力监督控制体系,最大限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按照区局内控机制要求,形成权力科学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管理链条。同时,把内控机制建设与《廉政准则》学习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各岗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建立风险防范预警平台,对干部日常行为、遵章守纪情况、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控。

 3.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措施、实施动态管理的情况:以分局工作实际为出发点,不定期排查岗位风险,明确内控项目,并对各岗位的职权项目进行认真清理,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查找可能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归纳确定风险点及时向区局上报。

 4.在内控信息化建设中,结合业务优化,完善和增强现有信息管理系统的流程控制、风险防控(包括风险提示、风险预警和风险核查)以及痕迹管理功能的情况:分局把加强各类平台操作层面的监控管理作为履行内控机制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规范执法、按法定流程监督,重点抓好一线应对人员的风险防范。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权力事项,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排查风险点,对防控措施提出建议,

 同时,强化责任考核和追究。

 5.监督部门落实内控机制建设监督责任,把职能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防控不得力等问题的情况:分局作为最基层单位,没有发现和纠正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防控不得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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