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本3篇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1  绩效工资设计的基本原则是通过激励个人提高绩效促进组织的绩效。即是通过绩效工资传达企业绩效预期的信息,刺激企业中所有的员工来达到它的目的;使企业更关注结果或独具特色的文化与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本3篇,供大家参考。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本3篇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1

  绩效工资设计的基本原则是通过激励个人提高绩效促进组织的绩效。即是通过绩效工资传达企业绩效预期的信息,刺激企业中所有的员工来达到它的目的;使企业更关注结果或独具特色的文化与价值观;能促进高绩效员工获得高期望薪酬;保证薪酬因员工绩效而不同。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2

  1、原则:

  坚持考勤与绩效挂勾的原则,坚持体现奖优惩劣的原则,按照权、责、利相一致,体现公开、公*、公正的奖励原则。

  2、实施的范围与时间:

  2.1中心全体人员。

  2.22015年1月起实施执行

  3、具体实施内容

  绩效考核根据中心考核、考勤相关规定进行。

  3.1工作绩效考核

  3.1.1中心将考核划为四个档次,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最多2人)、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比重为:工作业绩60分、工作能力20分、工作态度20分。中心各部门每月、季、半年、年终对人员依据绩效考核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勾。考核合格以上的正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月考核连续3次为基本合格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免发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1.2月绩效考核全年累计3次不合格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免发当年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3.1.3确定年度档次由中心班子根据各部门打分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月考核优秀的每人奖励500元,全年考核优秀的每人奖励2000元(最多2人)。

  3.2日常考勤考核

  日常考勤按中心考勤有关规定进行。

  除法定节假日外,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等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勾;

  3.2.1事假每月累计二天以下(含二天),每天免发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300元;每月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免发本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2.2事假每季累计超过6天(含六天)免发本人一个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3.2.3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含12天)免发本人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3.2.4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免发本人当年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3.2.5在2小时之内的临时性事假免发9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2-4小时按半天计算。

  3.2.6工作加班倒休在一个月内安排完毕,过后不再安排。却因工作原因不能倒休的每天补助1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

  3.2.7事假、病假每月最多充抵1天年休假。年休假每年最多分2次集中休完。

  3.2.8婚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病假、因病住院等免发该期间本人实际天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按21.75天计算)。(有关病假文件规定摘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两个月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活工资)减发或者不发,具体比例由单位根据内部搞活分配的办法自行确定。)

  (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活工资)发放的比例,由单位本着适当照顾的原则自行确定。)

  3.2.9未经批准且相应手续不全而不上班的视为旷工。旷工者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旷工一天免发当月全部绩效,旷工2天的免发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旷工3天以上免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上报省局。

  3.2.10参加中心认定的学历教育培训,按正常上班对待。

  3.2.11因公外派人员正常发放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外派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坚守岗位,本人表现和用人单位评价与中心绩效挂勾。

  3.2.12当月全勤的每人奖励300元;

  3.2.13其他特殊情况有中心班子研究确定。

  3.3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正处级:1.1;

  副处级:1.0;

  部长和科级:0.9;

  副部长:0.8;

  其他正式人员:0.7;

  聘用人员:0.3。

  分配总量:工资中奖励绩效工资+省局奖励资金。

  4、惩戒

  出现以下违法违纪行为者,从严处理:

  4.1迟到、早退5-20分钟扣发5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20-60分钟扣发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情况按事假相应金额扣发。

  4.2个人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扣发本人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3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的,扣发相应金额的双倍奖励性绩效工资;

  4.4被服务对象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发本人1-3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5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扣发本人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6因个人原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扣发本人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7被省局及有关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扣发本人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8发生其他违法行为的,扣发本人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5、发放方式

  5.1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每月70%预发,其余30%按月、季、半年、年终综合考核结果发放。

  5.2因考核、考勤出现免发、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且需要追回预发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中心有权予以追回,纳入中心绩效总额。

  6、其他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3

  一、车队驾驶员

  绩效工资:300元,满分100分,1分3元,只减不增,扣完为止。

  主要考核内容:本人工作态度及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出勤情况、责任及贡献大小、工作完成情况。其中,工作态度(30分),工作完成情况(30分),安全行驶(20分),出勤情况(10分),遵守规章制度(10分)。

  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除绩效工资,情节严重,予以辞退。评定标准: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按照得分多少计算绩效工资。

  评定办法:由车队长、片区长、监察中队长、绿化科科长、机动队长、工程科长、技术科长、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负责评定。

  考核比例:

  1、车队互评:20%

  2、由车队长、片区长、监察中队长、绿化科科长、机动队长、工程科长、技术科长、办公室主任:50%

  3、分管领导:30%

  4、考核档次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优秀比例占30%,良好比例占50%,一般比例占20%。

  5、优秀300元,良好270元,一般240元。

  6、考核结果每月公布

  二、机动队

  绩效工资:300元,满分100分,1分3元,只减不增,扣完为止。

  主要考核内容:本人工作态度及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出勤情况、责任及贡献大小、工作完成情况。其中,工作态度(30分),安全生产(20分),工作完成情况(20分),出勤情况(20分),遵守规章制度(10分)。

  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评定标准: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按照得分多少计算绩效工资。

  评定办法:片区长、机动队长、车队长、工程科长、技术科长、监察中队长、绿化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负责评定。

  考核比例

  1、机动队互评:20%

  2、片区长、机动队长、车队长、工程科长、技术科长、监察中队长、绿化科科长、办公室主任:50%

  3、分管领导:30%

  4、考核档次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优秀比例占30%,良好比例占50%,一般比例占20%。

  5、优秀300元,良好270元,一般240元。

  6、考核结果每月公布

  三、园林养护管理人员

  绩效工资:200元,满分100分,1分2元,只减不增,扣完为止。

  主要考核内容:本人工作态度及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出勤情况、责任及贡献大小、工作完成情况。其中,工作态度(30分),安全生产(20分),工作完成情况(20分),出勤情况(20分),遵守规章制度(10分)。

  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除绩效工资,情节严重,予以辞退。,评定标准: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按照得分多少计算绩效工资。

  评定办法:由片区长、机动队长、车队长、工程科长、技术科长、监察中队长、绿化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负责评定。

  考核比例

  1、园林养护管理人员互评:20%

  2、片区长、机动队长、车队长、工程科长、技术科长、监察中队长、绿化科科长、办公室主任:50%

  3、分管领导:30%

  4、考核档次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优秀比例占30%,良好比例占50%,一般比例占20%。

  5、优秀200元,良好170元,一般140元。

  6、考核结果每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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