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完整)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实施方案1  为了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完善公司帮扶体系,体现公司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安矿山,鼓励职工子女努力学习、追求上进,接受高等教育,真正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经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完整)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实施方案1

  为了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完善公司帮扶体系,体现公司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安矿山,鼓励职工子女努力学习、追求上进,接受高等教育,真正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凡我公司干部职工子女当年考取高等院校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资助,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奖励资助范围

  受助对象必须是在我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在职在岗人员,其子女当年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均可申请(本规定中子女是指有法定赡养义务的直系亲属)。

  二、奖励资助标准

  (一)受助对象子女有当年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其中一所者,公司资助1万元;

  (二)受助对象子女有当年考取第一批本科A类院校者,给予资助3000元;有当年考取第一批本科B类院校者,给予资助2000元;

  (三)受助对象子女有当年考取第二批本科A、B类院校者,给予资助1000元。

  三、奖励资助申报程序

  凡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职工,需携带被录取子女身份证、准考证、入学通知书及有赡养义务的直系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等),向公司工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核,符合奖励资助条件者,方可领取金秋奖励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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